文章播报
平镇政[2005]53号
关于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
决 定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5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对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治工作责任,对本辖区内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国泉
副组长:宋浩生 陶 明
成 员:黄建卓 李 华 宋跃进 丁承坚 黄汉兴 宋国荣
下设办公室,由宋浩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绍兴县平水镇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工业 食品 整治 领导小组 决定
平水镇党政办公室 2005年7月23日印发
校对:宋永伟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