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镇政[2006] 33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三合一”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专门发出了绍县安[2006]4号文件,现转发给你们,在“五一”节即将到来之际,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在4月24日至4月28日内组织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检查内容:消防安全重点检查灭火器、消防水源的配备,老化线路及时检修更换,消防道路保持畅通,“三合一”隐患存在单位,公众聚集场所;道路交通重点检查黑(点)段整治,超载、超速、客货混装、疲劳驾驶、故障上路及农用车非法载客;矿山企业重点检查有否做到剥离先行,分台阶开采,采用中深孔或浅眼排炮技术,宕面坡度有否超标;特种设备重点检查“无证伪劣”锅炉、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情况,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执行情况。
二、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特别对宾馆、风景旅游区、商场、庙宇等公众聚集场所要落实相应的安全制度。
三、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切实抓好整改;对一时确实难以整改的,在4月29号前报镇经发办,由镇政府实施限期督查整改。
附件: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尽快落实有效监管措施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多发态势的紧急通知(绍县安[2006]4号)
平水镇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平水镇党政办公室 2006年4月 日印发
校对:陈天荣 共印9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