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镇政[2006]34号
关于开展“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五一”黄金周是食品消费及旅游高峰期。为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结合“五一”长假食品消费特点,以“真情送服务,打造平安平水”为落脚点,以村厂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全方位展示农村安全综合监管能力,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全面调查所属范围内食品生产安全卫生、农村市场上的流通商品、饭店卫生等基本情况,及时掌握不安全因素信息。
二、检查内容
重点范围是农产品、食品生产供应基地;饭店、农庄、旅游场所及商场、超市、小卖部;农村食品集散市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卫生。
三、时间安排
各村企事业单位在2006年4月底完成所属单位的检查工作,镇政府将组织各部门在村厂检查的基础上开展突击检查。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特别要结合节日旅游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对所属范围的食品安全卫生切实负起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工作落实。
2.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要把与人民群众节日密切相关的食用品作为监管的重点,要特别注意有制假、参假、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发生,要及时通报有关监管部门,确保农村消费市场安全。
3.加强宣传、密切联系。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等载体,大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提高企业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正确引导消费。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平水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专项检查 通知
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平水镇党政办公室 2006年4月24日印发
校对:宋永伟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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