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政〔2008〕73号
福全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审批墓地扩建用地(林地)的报告
绍兴县林业局:
近几年来,由于我镇殡葬公益事业发展较快,现有公墓存量已不能适应实际需要。为确保殡葬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镇政府研究决定扩建公墓,面积10亩,地点位于新迪埠村洪家墩自然村官山地块,该地块属于林地(已规划列入建设用地地块),请予审批同意。
特此报告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林地 扩建 报告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24日印发 校对:唐水根 共印3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