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政〔2008〕71号
福全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民义务植树
绿化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村、企业:
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义务植树运动实施办法》的精神和县绿化委员会通知要求,2008年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费的收缴工作全面展开。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的标准按年底企业单位在册职工人数每人10元收取,要求各村、企业于10月30日前上缴镇财政办公室,然后由镇财办统一上缴县绿化委员会。
户 名:绍兴县福全镇财政
开户行:农村合作银行福全分理处
账 号:1106011901201000049907
附:各村、企业单位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明细表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绿化费 收缴 通知
抄送:镇党政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15日印发 校对:唐水根 共印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