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部署,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08〕83号)《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绍县安办〔2008〕37号)的要求,现就我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推动我镇企事业单位及重点行业领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落实隐患的治理措施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三项指标”的零增长,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组织形式和总体要求
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各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和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镇政府重点督查规模以上企业,督查面必须达到100%;镇有关部门重点督查行业监管单位,督查面必须达到100%;村(居)重点督查辖区内企业(含家庭作坊式企业),督查面必须达到100%;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督查本企业各生产岗位、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管理,督查面必须达到100%。
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是:
(一)坚持专项行动与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专项行动与落实监管责任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三)坚持专项行动与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加大安全投入,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坚持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相结合,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
三、督查重点和内容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
1.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印染企业定型机、砖瓦窑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建筑施工、重点路段道路交通的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旅馆、饭店、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三合一”场所、出租房;
7.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二)重点督查的综合内容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立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制定和责任分工情况;
4.隐患的监控措施和整改方案制定落实情况以及隐患数据库建立情况;
5.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费用的提取及风险抵押金缴纳的实施情况;
6.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7.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和落实情况;
9.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0.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三)专业督查重点内容为:
1.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整顿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情况;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实施情况;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2.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3.烟花爆竹行业:安全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仓库或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落实情况;烟花爆竹产品进货和流向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烟花爆竹专用封签和防伪码标签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4. 道路交通:打击超速、超员、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
5.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房屋建筑和水利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6.学校:安全制度的制修订及其落实情况;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情况;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情况;传染病的防控情况;校舍及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情况。
7.医院: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放射源、有毒菌种的安全管理情况;毒、精、麻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
8.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9.水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利、河道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农机:农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查处农机驾驶人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11.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8年5月,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前阶段大排查的基础上,镇政府对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督查;各村(居)对辖区内小型企业、家庭作坊开展督查;镇有关部门对行业监管单位开展督查;必须落实100%的督查工作,并做好迎接县督查组对我镇的督查工作。
(二)第二阶段:2008年6月,镇政府及镇有关部门对重点村(居)和隐患企业进行督查;各村(居)对辖工区内小型企业、家庭作坊继续开展督查;并做好迎接省、市督查组对我县、镇的督查工作。
(三)第三阶段:2008年7月,镇政府、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镇有关部门对“隐患整治年”排查出的隐患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再督查,并做好迎接国家安监总局对我县、镇督查的准备工作。
五、督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二)选取重点,实地抽查。督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特别要对事故易发的单位、多发的领域、发生过事故的企业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实施重点督查和抽查。
(三)专项检查,专家评议。督查工作中,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作用,对查出问题、隐患及整改方法进行专家评议,及时督促整改。
(四)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及时向被督查的单位和企业反馈督查意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总结情况,提出建议。各单位要及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六、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涉及多个部门,持续时间长,工作任务重,全镇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在各负其责的基础上,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建章立制、共同推进。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组长:陈光、副组长:喻光苗、陈军、陈洪江、孟雁凤、孙凯敏、包建忠,成员:全国锋、林强、陶政伟、杨柏良、吴李平、周丽萍、盛月法。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必须成立本行业(辖区)专项行动的组织机构,
(二)联络协调制度。镇政府将在适当时候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交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督查中反映的共性、倾向性或难点问题。
(三)信息报送制度。要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传报信息,并于7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的总结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传真:84011014。
(四)通报曝光制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及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镇政府将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好的做法、成效,以及反面典型案例等予以通报和公告。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