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稽东镇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考核奖惩办法
根据稽东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居)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及县对镇的考核要求,为了使考核奖惩更具有合理性和操作性,特制订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评分,每项扣完为止。
二、考核内容
1、计划生育率达到100%(包括外来流动人口),15分。出现计划外生育(非法领养视计划外生育),取消考核奖。
2、查孕查环查病服务率达到100%,10分。未检1人,扣1分,一年二次未查孕查环的加倍扣分。弄虚作假对象一经查实,加倍扣分。
3、当年出生长效措施落实率达到70%以上,10分。每降5%扣1分。
4、意外妊娠率在1.5%以下,10分。落实补救人员中无措施超过50%的,扣2分;意外妊娠率超过1.5%的,扣2分,超过2%加扣1分。
5、外出、外来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率100%,5分。积极推进依法治育,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外出流动人员情况不明、底子不清,每出现一个对象扣1分。做到档案规范,变动及时,严格实行月报告制。各类档案不规范,变动不及时扣1分。
6、加强依法管理,推进综合治理,10分。
(1)认真贯彻中央《决定》及其实施意见,并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分),未落实不得分。
(2)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6分)。当年发现的征收决定率100%,未按时作出决定的每起扣3分;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兑现率要求达到100%(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达不到要求扣3分(跨年度的第二年扣分)。
(3)及时查处非法收养等案件(1分)。可以办理合法手续的对象6个月内及时办理,未及时查处、办理各扣1分。
(4)认真处理好群众来访工作(1分)。出现重大信访恶性案件,该项不得分。
(5)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一转四化”机制。落实属地化管理服务,外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券发放率95%以上,每月开展一次稽查活动(1分),免费服务券发放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每少一次稽查扣0.2分。
7、深化宣传教育,提升优质服务,10分。
(1)积极开展生育文化特色村创建活动,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2分),未达到要求酌情扣分。
(2)实施农村育龄群众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知识培训工程,培训面达到60%以上,各类培训班一年不少于6期(有名册)(2分)。达不到要求各扣1分。
(3)开展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需求调查(1分)。达不到要求扣1分。
(4)继续全面实行“三大工程”(1分)。避孕节育措施应落实未落实,查到一例扣0.1分;广泛开展已婚育龄妇女“三查”工作,生殖健康普查率要求80%以上,并建立普查档案,达不到要求扣0.5分;继续推广使用“福施福”,实施优生监测,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
(5)做好育龄群众的随访服务,随访率100%(2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药具对象超过二个月未及时发放查到一例扣0.2分。
(6)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90%以上,基础知识知晓率85%以上(2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
8、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10分)。
(1)村计生专管员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掌握率100%(2分)。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
(2)有规范的统计资料和档案(2分)。统计资料和档案不规范,月报告单填写不规范,汇报不及时,每项扣1分。
(3)统计误差率控制在2%以下(4分)。发现错报、漏报的每例扣1分(管理对象发生漏报,村居同时扣分)。凡在县级以上的暗访,检查考核中发现差错的加倍扣分。统计误差率超过2%的,取消考核奖。
(4)调查摸底本村情况,做到情况明、底子清(2分)。出现计划外怀孕对象,做到及时汇报,并积极做好思想工作,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3个月以上未发现,未做思想工作,每例扣1分,造成大月份引产的加倍扣分。
9、健全保障机制,推进事业发展,20分。
(1)按规定兑现当年独生子女费发放工作(10分),未按规定兑现的该项不得分。
(2)进一步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推行农村计划生育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计生困难家庭及时得到救助(4分)。未按时完成奖扶工作扣1分,出现错漏的每例扣0.5分。计生社会养老保险未按要求开展,酌情扣分。救助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奖扶实施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差错的,该项不得分。
(3)全面开展村(居)民自治,扎实推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做到合同条款合法、公平,合同管理取得实效(4分),合同内容不规范或成效不明显的酌情扣分。
(4)健全协会组织,并切实发挥作用(2分)。所在村100人以上规模企业和育龄妇女在50人以上的民营企业100%建立协会组织,一年内至少组织一次为育龄群众办实事的服务活动。未组织应建未建协会,未开展实事活动,每项扣1分,未发挥作用酌情扣分。
三、附加分
1、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开展生育文化特色村创建活动,工作有创新,活动有特色,符合市、县要求的分别加10分、5分。
2、代表镇接受县、市、省各类考核与检查,符合要求的各加5分、10分、15分。
3、召开镇级以上现场会的加5分。
4、当年长效节育率达到70%以上,每增5%加1分。
5、意外妊娠在1.5%以下的村加5分。
6、被评为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先进集体的村加5分。
7、考核结果在全镇1~5位的加5~1分。
四、倒扣分
1、因处理不当,造成越级上访到县、市以上的,每例扣5分、10分。
2、代表镇接受县、市、省考核及各类检查,结果影响镇指标完成的,各扣10分、20分、30分。
五、一票否决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 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2、 出现重大、恶性案件或引起恶劣影响的;
3、 违反规定实施大月份引产的;
4、 瞒报或篡改统计资料或统计误差率高于2%的;
六、考核办法
1、根据各村(居)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的各项指标情况,经镇社会事业保障办考核结算,按得分多少分配(每分8元),“一票否决”的村取消奖励资格。
2、各村(居)年终对上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并将完成情况书面上报镇社会事业保障办公室。
3、妇女主任全年报酬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挂钩,最高不超过村主职干部全年工奖的6.5折。
4、本《奖惩办法》与2008年度村干部岗位责任制挂钩。
稽东镇人民政府
稽东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