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党工委[2007]12号
关于加快推进村级异地集中建设物业用房的
若 干 意 见
平水、王坛、稽东镇党委: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平水、王坛、稽东三镇的新农村建设,扶持壮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鼓励和引导三镇贫困村到平水副城集中建造物业用房,通过经营村级物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增强集体经济实力。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意见和统筹南部山区发展的政策意见中相关精神,结合平水、王坛、稽东三镇的实际,现就集中异地建设村级物业用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平水副城建设、统筹南部山区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努力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推进山区贫困村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3年时间的努力,确保平水、王坛、稽东三镇所有村的每年村级集体经常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探索走出一条山区贫困村生态保护、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新路子。具体为第一年达到30%,第二年达到60%,第三年达到100%(以县农办统计核实数为准)。
三、基本原则
根据集中异地建设特点,从有利于规划设计、有利于统一管理、有利于对外招商出发,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1、坚持村为主、镇牵头、委协调原则。即以村级为建设、经营、管理主体,各镇分别牵头组织实施,建管委建立村级集中异地建造物业用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原则。即由建管委规划建设局统一规划地块,统一规划设计,各镇分期实施建设。
3、坚持自我管理、自主经营原则。即组建以各村为主,在建管委村级集中异地建造物业用房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下的物业管理班子,对整个规划物业小区进行统一管理,自主做好物业经营文章。
四、具体政策
1、建筑面积。各村要根据自身的实际上报计划建设面积,最多不超过2000平方米,建设的土地指标由平水副城建管委统筹解决。
2、规划要求。贫困村集中建造的物业用房,需经规划合法批准,容积率在1.2以上,同时符合建设部门相关规划指标要求。
3、财政补助。凡贫困村异地集中建造物业用房的,在享受县级有关新农村建设政策每平方米150元、南部山区政策每平方米200元的基础上,平水副城建管委在2007年—2009年三年时间内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补助。
4、税收扶持。凡参加异地集中建造物业用房的村,在2007年—2009年三年时间内,每年村级实缴税收超上年实绩部分,按县财政体制分成留副城建管委部分全额奖励给村。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贫困村异地集中建造物业用房工作的领导,建管委成立村级异地集中建造物业用房工作领导小组,由高新华任组长,陈建兴、李国兴、冯华林任副组长,建管委和各镇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健兼任,郭荣祥、孟国兴、胡春锋任常务副主任。
二要加大宣传。村级异地集中建造物业用房是一项创新工作,是一条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措施。平水、王坛、稽东三镇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贫困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结合自身实际,量力而行确定建设计划,逐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要加快实施。村级异地集中建造物业用房工程由于村级主体较多,主体经济实力较差,统一实施进度参差难齐。平水、王坛、稽东三镇及各相关村务必要统一思想、统一步子,统一按照建管委的要求加快实施,确保物业用房及早建成、早出效益。
中共绍兴县平水副城工作委员会
二OO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新农村建设 物业用房 政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