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党工委[2007]10号
关于2007年度建管委、平水镇机关干部
绩效目标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调整完善意见
根据县委(2007)50号《关于加快平水副城建设,统筹南部山区发展》文件精神。按照平水副城建管委与平水镇的职能界定和内设机构设置,为切实加强委镇工作协调,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齐心协力完成委镇提出的奋斗目标责任制和工作任务,“快速、有序、高品位”推进平水副城建设,全力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经委镇财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在原平镇党(2007)36号《关于2007年度镇机关干部绩效目标的考核意见》的基础上,建管委与平水镇实行捆绑考核,对原考核意见中经发办(工贸办)、招商办、征迁办、城管局进行调整完善,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原则
1、坚持捆绑考核、分工包干、整体联动的原则
2、坚持职责挂钩、量化考核、争先创优的原则
3、坚持抓人促事、突出重点、促进发展的原则
二、考核形式
采用日常工作和岗位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分类考核。分为三类:一类新农村建设指导中心,单独设立考核办法,按实考核到人;二类包括委规划建设局、招商服务局(投资服务中心、经发办工业线)、镇经发办农业线、城管局(征迁办),采取按实考核到办,现由分管领导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及岗位职责考核落实到人;三类包括办公室、镇党政办、财务办、社事办、综治中心,按实结算得分基础上,再加县岗位责任制考核总升分,剔除三类涉及对应升分,按三类总人数平均结算到办,由办结算到人。机关干部个体升分上限为25分。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日常工作考核(15分)、县岗位责任制捆绑部分(40分)、重点工作(30分)、办定目标(15分)和附加考核五部分组成,附加考核主要包括县岗位责任制附加考核升分项、参与委镇重点工作建设和部分突破性工作加分等内容。
四、计奖办法
1、考核奖基数。从县岗位责任制考核总奖额中切出20%,作为全体机关干部考核奖金。
2、年终奖金结算。委副主任按委一办二局平均分结算,镇班子成员及各办(局、中心)中层正职考核直接纳入所在办(局、中心)考核,年终考核得所在办(局、中心)人员平均分;书记、镇长按全体成员平均分结算。
3、倍优系数。按县委[2007]33号文件由委镇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其中对年初镇内设机构调整中,因年龄从中层职位退下来的,原待遇保留2年。
4、考核结果作为评定级别、评比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考核成绩突出的,按《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及时予以申报奖励。廉政建设问题实行一票否决,本年度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取消年度岗位奖。
五、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委镇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为加强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建立日常工作考核小组,由陈刚、滕建平两位同志任组长,委镇各办(局、中心)中层正职为成员,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按季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经委镇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附件:2007年各办(局、中心)岗位绩效目标及考核办法
二00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机关干部 责任制考核 调整完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