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死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强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实现了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为我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根据2007年初县政府与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经过安全生产委员会考评小组的考核和综合考评,基本达到县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经县安委会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优胜单位通报表彰如下: 一、考核优秀单位32个(各奖12000元)柯桥开发委、柯岩街道、华舍街道、湖塘街道、齐贤镇、杨汛桥镇、福全镇、陶堰镇、孙端镇、夏履镇、平水镇、富盛镇、王坛镇、稽东镇、公安局、经贸局、教育局、建设局、建管局、水电局、农业局、粮食局、旅游局、环保局、质监局、药监局、卫生局、轻纺城建管委、商贸三产局、两湖开发办、国资公司、供销社
二、考核良好单位9个(各奖10000元)
滨海工业区、柯桥街道、钱清镇、漓渚镇、兰亭镇、马鞍镇、安昌镇、交通局、水务集团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先进企业8个(各奖10000元) 绍兴市力博锅炉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展望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前进齿轮箱有限公司、绍兴县兴贝冲压件有限公司、浙江思贤制药有限公司、绍兴海成化工有限公司、绍兴县亚美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核工业金华建设公司绍兴县分公司 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次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下降的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奖励30000元; 五、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下降的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奖励20000元; 六、实现消防火灾事故次数、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的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奖励10000元; 七、实现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无重大事故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奖励10000元。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新的一年里,继续认真扎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创建“平安柯桥”、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实现安全生产三项指标“零增长”再创新功。
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