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8〕137号 签发人:阮 胜
关于要求异地补充耕地的请示
省国土资源厅: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地矛盾十分特出。为了化解这一矛盾,我们一抓土地集约管理,节约使用土地,出台了《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强化土地集约管理的政策意见》,集约、节约使用土地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抓土地开发整理,完成了去年的耕地开发任务,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合格。因我县重点项目建设较多,建设用地需求量仍然较大,补充耕地发生困难。为了解决合理用地需求,我们已与云和县签订了1000亩委托补充耕地协议,特此要求省厅批准我县在云和县异地补充耕地1000亩。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