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8〕111号
关于要求对绍兴县海涂口门丘西片(一期)等六只
土地开发项目复验的请示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绍兴县海涂口门丘西片(一期)等六只土地开发项目已经县验收组初验,该批开发项目总开发面积为
请市局予以复验。
附:验收清单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土地 复验 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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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8年 |
拟稿:章建荣 校对:楼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