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8]100号 签发人:阮胜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复函
丁雅芬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第32号代表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县住房困难户约6000余户。根据《县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标准,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97.53平方公里,其中农居点为
同时,我们将通过完善农村个人建房管理办法,按照农村个人建房“推广公寓式、限制联立式、严控独立式”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强引导,妥善解决农村建房尤其是住房困难户建房问题。
最后,感谢各位代表对国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盛红仙 联系电话:84126821 )
主题词:代表建议 答复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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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府办、县人大湖塘街道工委、县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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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