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区学生临时就学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高中、镇(街)教管办、初中、小学、中心幼儿园:
“5·12”四川汶川大地震,给灾区人民带来了极大的创伤和痛苦,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天灾无情人有情,我县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心系地震灾区,主动捐款献爱心,以实际行动向灾区人民提供援助。当前,不少灾区学生因校舍倒塌、亲人伤亡等原因,投亲靠友急需来绍就学,现就全力做好地震灾区学生的临时插班借读工作紧急通知如下,请各校切实贯彻执行:
一、就近入学,实行临时借读。对父母在绍兴县工作的地震灾区学生和亲属(临时监护人)在绍兴县工作生活,来绍投亲靠友的地震灾区孤儿学生,由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凭相关证明,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或公办民工子女学校相应年级插班临时借读。所有学校对于安排就学的灾区学生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二、免费就学,提供学习用品。各校接收来我县临时插班借读的灾区学生,免除所有学习费用,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要积极采取措施,帮助提供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补助一定的生活费用,充分体现人文精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每一位来我县学习的灾区学生。
三、简化手续,实行临时学籍管理。各校接收的灾区学生,本学期暂不考虑学籍及相关手续办理,只需提供相关的证明,临时借读的时间为2008年春季学期,即从即日起至2008年7月止,并要求家长或临时监护人与学校签订相应的承诺书,学校为其建立相应的信息档案资料。各校接收灾区学生后必须及时报教育局普教科备案。2008年秋季学期起所有临时借读的灾区学生仍然按绍兴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重新申请就学资格。
四、关心学生,做好心理安抚工作。各有关学校要积极帮助就学的灾区学生树立生活信心,使他们尽快融入新的环境和集体。在安排好他们的学习的同时,要千方百计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要通过班主任或其他教师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通过班集体的力量和老师、同学们的关爱,尽力抚慰灾区学生的心灵创伤,帮助他们正视遇到的灾难,调适心理,疏导情绪,抚慰受伤的心灵,培养顽强的意志和坚强的品质,努力学习,苦练本领,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的关爱。
五、加强领导,明确相关工作责任。接收灾区学生来我县就学,是一项十分光荣的任务,各镇(街)教管办、中小学、幼儿园务必高度重视,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负责精神,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并落实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对于在接收灾区学生就学的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或重大问题,要迅速与县教育局联系,确保及时安排好学生入学,确保学生能安心学习,确保让灾区人民放心。县教育局由普教科具体负责接收灾区学生来绍临时插班借读的统筹协调工作,联系人:钱纪江,联系电话:85686957。
绍 兴 县 教 育 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汶川灾区学生 临时安置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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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孙云耀、张荣社同志 送: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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