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开发区:
为更好地鼓励发明创造,提高我县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专利实施,根据县委办〔2008〕37号文件精神,我县今年继续对专利授权、专利实施实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授权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和国外专利授权证书的本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二、发明专利实施奖励。对重视专利技术实施,且发明专利产品(包括购进及引进)或依靠发明专利方法和工艺获得销售额当年内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择优进行奖励。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专利授权奖励的单位和个人,须提交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附件1),专利权人为企业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复印件以及专利证书正本和复印件;专利权人为个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正件和复印件以及专利证书正本和复印件。
2.申请发明专利实施奖励的企业,须提交发明专利实施奖励申请表(附件2)、专利工作总结、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专利产品销售发票复印件各一份,并装订成册。
申请材料于
联系人:席江玲 联系电话:84119161 13587323159
E-mail: xjl.520712@163.com
附件 ⒈2008年度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
⒉2008年度专利实施奖励申请表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