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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人事局转发《浙江省人事厅关于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
假期工资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人事厅浙人发[2008]84号文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工资 假期 待遇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