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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兴县人事局
关于同意录用沈国华等六十四名同志为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
县机关有关部门、有关镇(街道):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公〔2007〕274号)文件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经研究并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同意录用沈国华等六十四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名单如下: 镇街机关:沈国华、陈 诚、陈丽丽、沈 剑、冯 搏、鲍琴峰、 詹 瑾、寿玉凤、张喜霞、王婷婷、丁惠忠、陈关根、 盛建方、鲁耀芳、徐华江、俞小炜、张 伟、劳钢梁、 盛晓玮、易 萍、许剑波、俞 瑛、许 盈 党政机关:顾春蕾、韩春红、孙 丹、王中流、朱仲燕、诸旷怡、 俞建龙、钱越丰、王建明、曹冠华、韩香琴、张建灵、 裘 波、单国民、潘莉莉、董利斌、凌文锋、陈关琴、 施志兴、单子岚、沈 烨、沈 靓、金 强、陶泉松、 李 菡、王 丽 人民法院:雷红莉、申 宁、赵晓岑、任 莹、朱 莹、黄 园、 王 萍、范 晟、魏金金、茹 佳 人民检察院:黄正江、吴建明、姚 华、金 懿、魏 健、陈 君、章烨晓、王香萍
二○○八年九月四日
主题词:公务员 录用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