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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兴县人事局关于开展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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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兴县人事局

关于开展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道)、县机关有关部门:

    为切实提高新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新录用公务员尽快熟悉机关的工作特点,掌握机关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对二00八年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念,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两创”战略重要的精神内涵;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忠于宪法、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学习《公务员法》,了解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行为规范,掌握机关工作所必备的一些基础知识和方法;了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培训对象

    2008年新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全脱产学习的形式,集中在县委党校(地点:市区延安路649号)进行。学习期间,县委党校负责对学员的纪律行为和学习情况的考核。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08年9月8日10月8日,报到时间为9月8日上午9:00前。联系人:孙大勇,联系电话:88063383 。

    五、培训费用

    公务员初任培训所需费用,按照县财政局、县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报到时,由县委党校向学员收取,回各用人单位报销。

    六、培训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合理安排好相关人员的工作,按规定参加初任培训。学习结束后,进行结业考试,并填写“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表”,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县行政学校发给《公务员培训证书》,并将学习内容和考试成绩予以登记,作为新录用人员晋升和任职定级的依据。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对于无故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后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结束后不得任职定级。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公务员  初任培训  通知 


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8日印发


 

附件:

2008年初任培训人员名单

宣传部:王建明、曹冠华、韩香琴

台  办:陈关琴

发改局:诸旷怡、俞建龙、钱越丰

经贸局:张建灵、裘  波

教育局:沈  烨

司法局:顾春蕾、韩春红

地税局:陈  萍、韦  烨、祝永熠、王志鑫、劳江

交通局:单国民、潘莉莉

水利水电局:董利斌

统计局:凌文锋

工商局:相  方、何颀婷、王珊珊、张  琴、沈  海

质监局:杨恺蓉、赵一冲、王  媛、钟哲斐、陈  蕾、寿敏灿、朱利丹

平水副城建管委:孙  丹、王中流

档案局:王  丽

法  院:雷红莉、申  宁、赵晓岑、任  莹、朱  莹、黄  园、王  萍、范  晟、魏金金、茹  佳

检察院:黄正江、吴建明、姚  华、金  懿、魏  健、陈  君、章烨晓、王香萍

妇  联:施志兴、单子岚

科  协:朱仲燕

柯桥街道:冯  搏

柯岩街道:陈丽丽

华舍街道:鲍琴峰

马鞍镇:许剑波

齐贤镇:鲁耀芳

钱清镇:沈国华、易  萍

杨汛桥镇:陈  诚、俞  瑛

安昌镇:张  伟

孙端镇:詹  瑾、徐华江

夏履镇:沈  剑

漓渚镇:劳钢梁

兰亭镇:俞小炜、盛晓玮

平水镇:许  盈

富盛镇:寿玉凤

王坛镇:张喜霞

稽东镇:王婷婷

               

绍县人〔2008〕70号

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兴县人事局

关于开展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的通知各有关镇(街道)、县机关有关部门:     为切实提高新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新录用公务员尽快熟悉机关的工作特点,掌握机关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对二00八年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念,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两创”战略重要的精神内涵;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忠于宪法、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学习《公务员法》,了解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行为规范,掌握机关工作所必备的一些基础知识和方法;了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培训对象     2008年新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全脱产学习的形式,集中在县委党校(地点:市区延安路649号)进行。学习期间,县委党校负责对学员的纪律行为和学习情况的考核。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08年9月8日10月8日,报到时间为9月8日上午9:00前。联系人:孙大勇,联系电话:88063383 。     五、培训费用     公务员初任培训所需费用,按照县财政局、县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报到时,由县委党校向学员收取,回各用人单位报销。     六、培训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合理安排好相关人员的工作,按规定参加初任培训。学习结束后,进行结业考试,并填写“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表”,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县行政学校发给《公务员培训证书》,并将学习内容和考试成绩予以登记,作为新录用人员晋升和任职定级的依据。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对于无故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后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结束后不得任职定级。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公务员  初任培训  通知 


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8日印发

 附件: 2008年初任培训人员名单宣传部:王建明、曹冠华、韩香琴台  办:陈关琴发改局:诸旷怡、俞建龙、钱越丰经贸局:张建灵、裘  波教育局:沈  烨司法局:顾春蕾、韩春红地税局:陈  萍、韦  烨、祝永熠、王志鑫、劳江君交通局:单国民、潘莉莉水利水电局:董利斌统计局:凌文锋工商局:相  方、何颀婷、王珊珊、张  琴、沈  海质监局:杨恺蓉、赵一冲、王  媛、钟哲斐、陈  蕾、寿敏灿、朱利丹平水副城建管委:孙  丹、王中流档案局:王  丽法  院:雷红莉、申  宁、赵晓岑、任  莹、朱  莹、黄  园、王  萍、范  晟、魏金金、茹  佳检察院:黄正江、吴建明、姚  华、金  懿、魏  健、陈  君、章烨晓、王香萍妇  联:施志兴、单子岚科  协:朱仲燕柯桥街道:冯  搏柯岩街道:陈丽丽华舍街道:鲍琴峰马鞍镇:许剑波齐贤镇:鲁耀芳钱清镇:沈国华、易  萍杨汛桥镇:陈  诚、俞  瑛安昌镇:张  伟孙端镇:詹  瑾、徐华江夏履镇:沈  剑漓渚镇:劳钢梁兰亭镇:俞小炜、盛晓玮平水镇:许  盈富盛镇:寿玉凤王坛镇:张喜霞稽东镇: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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