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兴县人事局
关于开展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道)、县机关有关部门:
为切实提高新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新录用公务员尽快熟悉机关的工作特点,掌握机关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对二00八年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念,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两创”战略重要的精神内涵;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忠于宪法、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学习《公务员法》,了解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行为规范,掌握机关工作所必备的一些基础知识和方法;了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培训对象
2008年新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全脱产学习的形式,集中在县委党校(地点:市区延安路649号)进行。学习期间,县委党校负责对学员的纪律行为和学习情况的考核。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
2008年9月8日至
10月8日,报到时间为
9月8日上午9:00前。联系人:孙大勇,联系电话:88063383 。
五、培训费用
公务员初任培训所需费用,按照县财政局、县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报到时,由县委党校向学员收取,回各用人单位报销。
六、培训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合理安排好相关人员的工作,按规定参加初任培训。学习结束后,进行结业考试,并填写“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表”,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县行政学校发给《公务员培训证书》,并将学习内容和考试成绩予以登记,作为新录用人员晋升和任职定级的依据。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对于无故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后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结束后不得任职定级。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公务员 初任培训 通知
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8日印发
附件:
2008年初任培训人员名单
宣传部:王建明、曹冠华、韩香琴
台 办:陈关琴
发改局:诸旷怡、俞建龙、钱越丰
经贸局:张建灵、裘 波
教育局:沈 烨
司法局:顾春蕾、韩春红
地税局:陈 萍、韦 烨、祝永熠、王志鑫、
劳江君
交通局:单国民、潘莉莉
水利水电局:董利斌
统计局:凌文锋
工商局:相 方、何颀婷、王珊珊、张 琴、沈 海
质监局:杨恺蓉、赵一冲、王 媛、钟哲斐、陈 蕾、寿敏灿、朱利丹
平水副城建管委:孙 丹、王中流
档案局:王 丽
法 院:雷红莉、申 宁、赵晓岑、任 莹、朱 莹、黄 园、王 萍、范 晟、魏金金、茹 佳
检察院:黄正江、吴建明、姚 华、金 懿、魏 健、陈 君、章烨晓、王香萍
妇 联:施志兴、单子岚
科 协:朱仲燕
柯桥街道:冯 搏
柯岩街道:陈丽丽
华舍街道:鲍琴峰
马鞍镇:许剑波
齐贤镇:鲁耀芳
钱清镇:沈国华、易 萍
杨汛桥镇:陈 诚、俞 瑛
安昌镇:张 伟
孙端镇:詹 瑾、徐华江
夏履镇:沈 剑
漓渚镇:劳钢梁
兰亭镇:俞小炜、盛晓玮
平水镇:许 盈
富盛镇:寿玉凤
王坛镇:张喜霞
稽东镇:王婷婷
绍县人〔2008〕70号
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兴县人事局
关于开展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的通知各有关镇(街道)、县机关有关部门: 为切实提高新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新录用公务员尽快熟悉机关的工作特点,掌握机关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对二00八年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念,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两创”战略重要的精神内涵;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忠于宪法、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学习《公务员法》,了解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行为规范,掌握机关工作所必备的一些基础知识和方法;了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培训对象 2008年新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全脱产学习的形式,集中在县委党校(地点:市区延安路649号)进行。学习期间,县委党校负责对学员的纪律行为和学习情况的考核。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08年9月8日至10月8日,报到时间为9月8日上午9:00前。联系人:孙大勇,联系电话:88063383 。 五、培训费用 公务员初任培训所需费用,按照县财政局、县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报到时,由县委党校向学员收取,回各用人单位报销。 六、培训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合理安排好相关人员的工作,按规定参加初任培训。学习结束后,进行结业考试,并填写“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表”,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县行政学校发给《公务员培训证书》,并将学习内容和考试成绩予以登记,作为新录用人员晋升和任职定级的依据。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对于无故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后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结束后不得任职定级。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公务员 初任培训 通知
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8日印发
附件: 2008年初任培训人员名单宣传部:王建明、曹冠华、韩香琴台 办:陈关琴发改局:诸旷怡、俞建龙、钱越丰经贸局:张建灵、裘 波教育局:沈 烨司法局:顾春蕾、韩春红地税局:陈 萍、韦 烨、祝永熠、王志鑫、
劳江君交通局:单国民、潘莉莉水利水电局:董利斌统计局:凌文锋工商局:相 方、何颀婷、王珊珊、张 琴、沈 海质监局:杨恺蓉、赵一冲、王 媛、钟哲斐、陈 蕾、寿敏灿、朱利丹平水副城建管委:孙 丹、王中流档案局:王 丽法 院:雷红莉、申 宁、赵晓岑、任 莹、朱 莹、黄 园、王 萍、范 晟、魏金金、茹 佳检察院:黄正江、吴建明、姚 华、金 懿、魏 健、陈 君、章烨晓、王香萍妇 联:施志兴、单子岚科 协:朱仲燕柯桥街道:冯 搏柯岩街道:陈丽丽华舍街道:鲍琴峰马鞍镇:许剑波齐贤镇:鲁耀芳钱清镇:沈国华、易 萍杨汛桥镇:陈 诚、俞 瑛安昌镇:张 伟孙端镇:詹 瑾、徐华江夏履镇:沈 剑漓渚镇:劳钢梁兰亭镇:俞小炜、盛晓玮平水镇:许 盈富盛镇:寿玉凤王坛镇:张喜霞稽东镇: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