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王坛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
通 知
各村:
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救灾保障机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09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本镇所有农户自有的生活居住房屋及财产。一户多宅者,政府只补助一宅的参保。
二、保险责任: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只保住房倒塌,不保住房受损。房屋倒塌的界定标准和裁定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因自然灾害(地震灾害除外)和意外事故造成农民保险房屋倒塌,保险公司按约定标准赔偿。责任范围由保险条款界定。
三、保费标准:
1、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缴费标准继续按原标准执行,根据条款划定,绍兴属二类风险地区,即每户农户每年保费为10元,其中,农户交费3元,省、县财政补助7元。农村低保户,其自交部分由上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2、农村家庭室内财产保险:这项保险是今年新增加的险种,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坚持自愿的原则,以村为单位进行参保,但必须是全村统一的档次(保险金额2000元至10000元,每2000元为一档,收费标准为每2000元收5元保费)。此保险为农户自愿投保项目,政府不作补助。
四、赔付政策:
仍按原政策执行。根据我镇农户住房现状,按照低保障、低保费、广覆盖的思路,我镇每户农户住房保险金额为 1.8万元(即每户最高赔1.8万元),其中每间为 3600元(即每间最高赔付 3600元)。
五、缴费时间:
2009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必须在
六、工作目标:
2009年度全镇农户参保率达到100%。
七、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有利于提高农民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利于探索新型农村救灾机制,这是对政府救灾救济体系的补充和完善,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也是为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灾后重建能力,是一项惠及农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村两委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提高对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落实。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农业保险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重要意义、保险方式和政策措施,提高干部群众对农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村民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使广大村民认识保险、了解保险、参与保险、支持保险。
(三)制定政策,落实资金。各行政村要把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作为一件实事工程,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
(四)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今年,镇党委政府把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和村干部年度考核。各行政村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该项工作圆满完成。
王坛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