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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坛镇人民政府
2008年王坛镇农家乐星级评定奖励政策
实施意见
为拓展王坛生态旅游发展空间,进一步提升、发展我镇“农家乐”乡村旅游事业,做大做强、做优王坛生态旅游业,打响“生态旅游在王坛”的品牌,使“农家乐”成为我镇新的农业经济增长点。根据《王坛镇2008年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精神,现就2008年开展“农家乐”经营户星级评定以奖代补政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1、本奖励政策确定在“香雪梅海”区域范围内。
2、时间界限确定在
二、申请验收标准及要求
1、申请验收的农家乐经营户必须严格按农家乐经营户基本条件建设、装修,按自身条件设定规模、规格和标准,做到软硬件兼优,本人申请,村初审后报镇政府验收。
2、验收标准,严格按经营场地、厨房设施、餐厅设施、卫生设施、住宿服务设施、特色项目、相关证照、服务质量等八大块检查验收。
3、验收按标准进行量化考核,具体划分二至五星级四个级别,按不同级别实行奖励。具体验收标准:
⑴ 二星级标准:有卫生许可证,一次性有3桌以上招待就餐能力,2只包厢,餐具设施配套,至少有一间以上卫生间,有明显的农家乐经营标志。有经营实绩。
⑵ 三星级标准:有卫生许可证,有一次性5桌以上的招待能力,3只包厢,餐具设施、空调、电扇配套,至少有二间以上卫生间,且男女分设,有二间以上标准客房,4只床位,卫生设施配套,有一间以上活动室,有一名以上经过专业培训过的厨师。有灭火器二个以上。有经营实绩。
⑶ 四星级标准:有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一次性有8桌以上招待就餐能力,4只包厢,餐具设施配套,配备空调、电扇,至少有二间以上卫生间,且男女分设,有三间以上标准客房,6只床位,卫生设施配套,空调、电视机、消防灭火器齐全,有棋牌包厢活动室,配备有专业培训过的厨师1名以上,能常年经营,来客招待有登记簿。
⑷ 具有五星级以上标准的经营户,经营场地面积在
三、奖励标准
1、当年开办农家乐,经验收合格达到二星级的经营户一次性奖补2000元。
2、经验收合格达到三星级标准的经营户,一次性奖补6000元。
3、经验收合格达到四星级标准的经营户,一次性奖补10000元。
4、经验收合格达到五星级标准的经营户,一次性奖补20000元。
5、鼓励常年性经营,凡达到三星级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且能常年性经营,来客招待有登记,有据可查,经本人申请,到2009年12月底验收合格,一次性奖补15000元。(此项奖补到2009年12月验收合格后兑现。)
以上奖励资金由香雪梅海投资有限公司列支。
绍兴县王坛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