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绍县教普[2005]57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减负27条”的意见
各县属学校、镇(街)教育总支、镇(街)中学、中心小学:
近年来县教育局出台了一系列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文件,全县学校各级各类在实践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学校、社会、家庭等各方面的压力,学生减负工作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好转,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个别学校学生负担还相当严重,问题十分突出。最近省教育厅出台了浙教基[2 0 0 5]3 6号《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减负2 7条”),这为我县坚持科学的教育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定了信心,明确了方向。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减负27条”,切实把我县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减下来,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学习贯彻省教育厅“减负27条”作为当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1、各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减负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把学习贯彻省教育厅“减负27条”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重要任务来抓。各校要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省教育厅“减负27条”精神。学校要向社会公开作出“减负承诺”,要与教师签订“减负责任状”,要把减负工作列入教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作为教师评优、晋升职称、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2、各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减负27条”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活动。凡与省教育厅减负规定相抵触的教育教学规章制度、教学活动计划、作息时间等都必须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积极推进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
3、建立中小学学生成长记录册,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得以学科成绩作为学生升学的唯一标准。学校、教师不得在公开场合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分数给学生排列名次。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高低作为唯一标准来对教师进行岗位责任制考核。
4、小学、初中按施教区实行免试招生,不得以考试方式选拔新生。
5、扩大普通高中保送生名额,将普通高中保送生名额直接分配给初中学校,初中学校按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推荐选送。
6、停办小学数学奥林匹克竞赛课外兴趣班,取消小学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小学不得单独举办学科竞赛班。除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外县教研室不再组织其他学科竞赛。
7、英语和计算机省等级证书考试合格的初中毕业生从明年起不再享受高中升学优惠加分政策。计算机省等级证书获得者中考考信息技术考查中可以免考。
8、实施“高中升学绿卡”制。凡思想品德表现特别优秀的初中毕业生,其优秀事迹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或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和在小创造小发明方面有特别贡献的初中毕业生县教育局发给“普通高中升学绿卡”,允许学生在县内高中选择学校并免交学费。
9、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小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初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含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小学、初中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考试,禁止举行期末考试以外的任何学科考试或变相的学科考试。小学、初中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不得举行区域性统考。小学考试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高中考试科目由省会考办确定。高中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除高三外不得举行区域性联考和模拟考试。
三、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和作业量
10、高中寄宿学生起床时间不得早于6:0 0;小学、初中寄宿学生起床时间不得早于6:3 0。学校和教师不得早于8:00组织学生上课。
11、小学在校活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学生在校活动时间不超过7小时,高中学生在校活动时间不超过8小时。保证小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以上的睡眠。
12、小学、初中一律不得组织学生早自修,不得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晚自修。教师可以在学生自修时间和休息时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或下班答疑,但不准在学生自修课和休息时间或自由活动时间上课补课。
13、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一律不布置课外作业,小学三、四、五、
六年级学生课外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初中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不超过60分钟,高中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不超过90分钟。
14、小学和初中一、二年级以及高中一、二年级除教材配套练习外,一律不得使用其他练习资料。初三和高三年级学生可以选择一套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复习用书。严禁其他各种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进入校园。严禁教师滥编滥印复习用书和考试资料。
四、严肃执行教学计划,保证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时间
15、学校必须开足开好体育、艺术、品德、社会、劳技等课程,严禁利用这些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
16、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确保每学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周,初中生不少于2周,高中生不少于3周。
17、除周六上午可以组织高三学生和部份初三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习文化课外,其他年级学生不得在双休日、寒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补习。
18、各镇(街)学校的青少年社区教育中心除周六上午和暑假夏令营可以组织学生自愿参加兴趣技艺培训班外,不得利用其他节假日组织学生参加培训。兴趣技艺培训班禁止给学生补课或上课。社会力量办学的培训机构不得到中小学组织学生进行培训。中小学不得组织学生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参加文化课补习。
五、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19、学校要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给学生自由活动时间,向学生开放图书馆、阅览室、电脑房、电视、体育设施等。学校可以建立校园“绿色网吧”,向学生提供健康有益的娱乐项目和交流平台。
20、中小学要积极开展青少年社团活动,让学生参加自己感兴趣的社团组织,从事一些学生感兴趣的活动。做到每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人人能参与。
21、学校要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科普节、体育节、读书节等多种健康多元的校园文化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学生的春游、秋游活动。
六、控制班级学额,逐步实现小班化教育
22、新生招生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高中班额控制在54人以内。
23、凡现有班级学额已超过标准的不得再招收新的转学生或借读生。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24、高度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选拔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积极开展师训工作,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课堂教学水平;正确处理减负与增效的关系,努力培养一支轻负担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25、利用周六上午的时间,各校教师可实行集体备课制。规模较大的学校以年级学科小组为单位;规模较小的学校可以到镇(街)中心校或跨镇进行集体备课。实行资源共享。备精每一堂课,优化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过程,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26、校长在课堂教学上要为教师起好示范表率作用,按规定上课,
并经常下班级听课、评课。
八、加强监控和保障机制,切实把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
27、县教育局成立减负工作专项督查小组,对中小学开展明查暗访,每学期将督查情况向全县中小学通报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28、为进一步落实减负工作各项规定,县教育局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校长和教师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凡违反上述任何一条规定被县教育局督查发现查实或经学生家长举报投诉查实,确实造成学生负担过重的,县教育局责令学校校长写出书面检查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措施未落实,第二次被县教育局督查发现或被学生、家长、群众投诉查实,取消学校年终岗位考核一等奖资格和局级以上先进评选资格,县教育局并对学校校长作流动处理。 ’
(2)违反上述规定三次以上或学校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督查查实的,县教育局对校长作出免职处分,对其他有关责任人也作相应的处理。
(3)凡确因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导致学生离校出走、轻生厌世自杀或自伤自残的学校年终岗位考核、行风评议、评先评优、安全工作考核等实行一票否决,县教育局根据情节轻重对校长作出降职、免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4)违反上述规定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县教育局对学校校长作免职处分。
29、为接受学生、家长、群众的监督,县教育局设立学生减负举报电话和网址,接受公众举报。
县教育局举报电话为:4126627 5960011
县教育局举报网址为:www.sxxedu.com
绍兴县教育局
主题词:学生 减负 意见
报:省教育厅基教处,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徐林土、马芳妹同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