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印染企业:
近段时间,天气持续高温,我镇河道水质明显下降,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群众呼声强烈。为切实贯彻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确保全镇社会稳定和镇域内环境质量,特就我镇印染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应本着对党、对人民利益和企业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确定专人,落实责任,严禁污水偷排、漏排。
二、要积极探索间接冷却水回用工艺,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以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对尚未实现冷却水回用的企业,要严格实行清污分流,严禁污水混入冷却水排放入河。
三、所有生产性废水(包括碱量、染色、印花、预缩、漂洗、退浆、冲洗等废水)及锅炉水膜除尘废水必须全部进入集污池,排入截污管网,送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要规范间接冷却水排放口。原则上一家企业只允许设置一个冷却水排放口,所有入河的排放口必须露出水面,禁止埋入河底,入河前的冷却水管必须有一段为明渠,以利检查。
五、镇外排管网发生紧急事故时,各有关企业必须顾全大局,服从镇政府统一指挥,配合镇环保站,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应限产,直至停产。
六、各企业要根据上述要求认真自查,及时整改。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