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司党组[2009]4号
绍兴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和《中共绍兴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就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以“把握科学发展内涵,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突出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实践载体,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服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为推进经济转型发展、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突出实践特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实践载体,着眼于以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权益、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各项工作,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工作深化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
(三)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虚心向群众学习,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使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更好地体现在“安民、惠民、近民、便民、为民”等各项服务保障民生工程中。
(四)正面教育为主。按照重在明确方向、总结经验、自我提高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通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查找存在问题,客观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工作中。
三、重点要解决的问题
学习实践活动坚持突出思想性、突出实践性、突出建设性、突出开放性、突出示范性,努力在深入上下功夫,在实效上求突破,结合我局实际,重点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解放思想,树立科学发展新理念。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发展理念,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放思想,以思想解放引领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增强工作信心,最大限度地争取主动,努力在应对挑战中把握机遇,在战胜困难中赢得主动,在开拓进取中争创优势。
(二)破解难题,激发科学发展新活力。围绕县委提出的当前要解放思想、重点破解的8个问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研究帮助企业解困度难的良策,着力研究维护社会稳定的良策,继续抓好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进一步做好推广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工作,为新农村建设和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不断增强和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活力和能力。
(三)深化改革,实现体制机制新突破。重点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正把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坚持正确的政绩观,认真研究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机制,切实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认真研究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机制,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研究法律服务的整体推进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四)提升能力,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和引导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运用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新情况、探索新思路、寻找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着力提高科学决策、统筹发展的能力,把握规律、指导工作的能力,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善于学习、开拓创新的能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全面塑造党员干部求真务实、敢于负责、勤政廉洁、艰苦奋斗的新形象。
四、方法步骤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学习实践活动从3月开始到8月基本完成。在做好准备工作基础上,按照“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展开:
(一)学习调研阶段(3月至4月)。这一阶段要围绕深入学习、深入调研和深入讨论,重点抓好学习培训、调查研究和进行解放思想大讨论三个环节。
1、抓好学习教育。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形式,领导干部的学习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载体开展,一般干部的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徐焕明书记在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报告及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暨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冯建荣县长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把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一系列会议精神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25学时,一般党员干部分散学习不少于20学时;党组书记、局长要为全体党员作一次专题学习报告;邀请有关专家讲师团开展科学发展观专题讲座和辅导报告;每位党员要记一本学习笔记,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2、深入调查研究。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结合年度工作思路,深入各自联系点和基层单位开展调研,着重梳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局党组围绕“把握科学发展内涵,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突出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载体,重点就以下八个课题开展调研:一是如何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激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活力;二是如何加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和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作用,积极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满足农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三是如何引导、推进律师为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共克时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适应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四是如何推进农村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农村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五是如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履行好司法行政部门新增的执法职能;六是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识,推进民主法制进程;七是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公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功能;八是如何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解放思想大讨论。围绕“把握科学发展内涵,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突出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载体,结合“解放思想、创业创新、率先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努力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认真回顾总结本单位本部门的发展道路和取得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期待,推动新一轮思想解放,在党员中开展一次“我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建言献策”活动。
(二)分析检查阶段(5月至6月)。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征求意见、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方向。重点要抓好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评议三个环节。
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征求机关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查找自己在践行科学发展观方面的不足。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撰写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发言材料;所有党员要参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支部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分析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
2、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基础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开展“三对照三查找”,即对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对照工作实际,认真查找本单位发展思路、发展战略、体制机制和工作举措等方面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认真查找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了及时有效解决。普通党员干部要做到“三查三看”,即查思想,看科学发展意识是否明显增强;查工作,看科学发展能力是否明显提高;查作风,看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实效是否明显。在此基础上,确定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
3、组织开展评议。组织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评议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认识深不深、查找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不可行等方面进行。分析检查报告根据评议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至8月)。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切实取得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重点要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征求的意见和梳理的问题,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重点、整改时限、整改要求。整改落实方案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监督。广大党员要围绕制定、落实整改方案,积极建言献策。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落实责任,分工负责,逐项抓好整改方案落实,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起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已经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三本台帐”,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取得提高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能力的实践成果。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修订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措施,努力在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对司法行政现行政策规定清理一遍,以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的职能作用为着力点,找准不利于科学发展的制度缺陷,着重围绕深化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队伍建设等,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陈广见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孙忠义任副组长,副局长蔡金标、金建明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局办公室、法律服务管理科相关人员、各支部书记组成,孙忠义兼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本局各科室长是本单位本科室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本单位、本科室的学习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二)严格督促检查。学习实践活动,必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基本步骤、关键环节一个不能少。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指导分管科室和各直属单位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单位和各科室明确一名同志作为学习实践活动联络员,负责信息收集、情况报送等工作。建立局指导检查组,负责对局属各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三)注重统筹兼顾。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解放思想、创业创新、率先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积极应对当前严峻治安形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
县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由局统筹安排,纳入局计划之内。活动基本结束时,各单位党组织要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总结报告及时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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