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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天欣物业公司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更好地维护小区内业主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物业公司工作开展的积极性、责任性,针对兴越小区实际情况和特点,结合县政府《关于加强城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现对天欣物业公司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天欣物业公司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条例,考核内容由公共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装修及设施设备管理、各项收费及开支管理、房屋管理及其他六个部分组成,采取“百分制”计分,具体考核细则附后。
三、考核方法
(一)天欣物业公司负责人
1、基本报酬
全年5万元(预发2500元/月),包括个人基本工资、福利、通信费、交通费及其他各种补贴。
2、奖金
按考核分数×分值进行结算,每分值150元,最高分不超过120分。
3、考核方法
物业费和租金的收缴额、年度小区内案发次数、协助社区创建及评比先进年终进行考核,其它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前四项内容的考核分加4个季度考核的平均分为年度考核分数。
(二)其他工作人员
1、基本报酬
(1)公司内部人员(包括管理员、出纳、水电工):不少于3人,全年支出不超过54000元。
(2)保安人员:不少于16人,全年支出不超过245000元。
(3)保洁人员:不少于16人,全年支出不超过164000元。
(4)绿化工、厨工:不少于5人,全年支出不超过51000元。
2、福利
全年人均1000元。
3、奖金及加班费
公司内部人员、保安人员、保洁人员及绿化工的考核由公司具体制订考核细则,每年物业费收缴52%以上部分的50%且不低于30000元作为考核奖金和加班费的支出,加班费按月结算,奖金由物业公司年终报方案交街道分管领导审批。
(三)公司人员享受符合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医疗、养老等保险。
四、其它规定(适用于公司负责人)
1、小区内出现与物业管理相关的重大责任事故,视责任轻重,酌情扣除个人奖金,直至全部取消。
2、所属人员有违纪违法事情发生,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个人奖金,直至全部取消。
3、个人违反财经纪律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个人奖金,直至全部取消。
五、考核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数据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定。
附件:2009年度天欣物业公司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华舍街道党工委
华合街道办事处
2009年3月18日
主题词:岗位责任制 天欣物业 2009年度 考核意见
主送:天欣物业公司
发:街道班子成员、机关各办(中心)、兴越社区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徐建庆 2009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