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建设局:
孟田灿委员提出的“关于合理建设我县菜市场的建议”的提案(第119号)已收悉,现就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相关事项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制定菜市场的规划与布局。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市场建设应当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现在我局主要依据2005年规划部门出台的《城区农贸市场布点规划》,核准登记城区农贸市场。当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区范围不断扩大,我们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新的城区市场建设规划,我局将积极参与,当好参谋。
二、依法核准登记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按照《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市场举办单位必须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现经我局核准登记的市场,举办单位全部符合规定要求的。对于当前存在的无证菜市场,我局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规范整治。
联系人:杨水龙 联系电话:84126315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九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