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机关各局、办、中心:
为切实加强对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管理、考核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绍县组〔2008〕37号《绍兴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 2009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招聘到杨汛桥镇下属村(居)工作的大学生“村官”(试用期除外)。
二、考核形式
考核遵循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月度考核采用倒扣分法;年终考核采用百分制,按考核实绩实行量化考核。
三、考核内容与方法:
(一)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每人每月设考核分10分,每分分值在年终由镇党委、政府讨论后决定。因相同原因扣分的,按最高档扣,不重复累计扣分,直到月度考核分扣完为止。主要包括大学生“村官”的日常工作、挂职锻练、效能建设及中心工作等四方面,具体如下:
1、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贯彻工作;协助完成新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协助做好镇域内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等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制度规范、文字和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基层党建、远程教育、科技普及和精神文明推广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研,熟悉掌握村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做好《村(居)动态》编辑印发工作,实行轮流编辑制度,当月轮到编辑任务的村官应按时保质完成印发工作,若不能及时编辑印发,将酌情扣分;每位村官每半月至少上报1篇《村(居)动态》报道文章,如不能按期完成的,扣当月考核分2分。(由驻村指导中心会同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考核)
2、挂职锻练。镇各局、办、中心根据岗位需求或阶段性、突击性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适时提出具体的工作岗位需求,分期分批确定挂职人员实施挂职锻炼。并对挂职情况进行德、能、勤、绩考核。各大学生“村官”在镇机关挂职锻炼期间要自觉遵守镇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和管理,虚心好学,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总结和思考,使自己有所收获,有所提高。工作懒散、责任性不强的酌情扣分。(由各局、办、中心负责考核)
3、效能建设。自觉执行镇机关及村(居)规章制度,每发生或出现一起违反规章制度的事件或现象,扣1-3分。因工作作风被镇考核办及上级效能办明查暗访发现或县以上媒体反面曝光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或因个人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勤政等方面群众意见、反响较大的,取消当月或全年月考核奖。(由驻村指导中心及镇纪委、考核办负责考核)
4、中心工作。镇党委、政府因中心工作、突击性工作需要,可另设置考核项目,同时增设岗位考核分。(由相关职能办负责考核)
(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的基本分为100分,基础奖及升减分分值年终另定。主要包括与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捆绑考核、民主评议、附加升分三部分。其中与村级捆绑考核占60%,民主评议占40%。
1、与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捆绑考核部分。大学生“村官”所在村(居)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与上年度得分排位位置相同得基本分,每上升一位加1分,每下降一位减0.5分。(由经管站、考核办提供)
2、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比依据。被评为优秀的加2分,称职的得基本分,不称职的扣2分。(由驻村指导中心、组织办、考核办提供)
3、附加升分。大学生“村官”在镇、村(居)的工作中有创新、有特色,按镇及村(居)认可程度给予适当升分,最高限升5分。(由各村(居)、驻村指导中心、考核办提供)
年度考核工作由镇考核办牵头,方法上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按实计分,最后形成年度综合考核鉴定结果,即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优秀比例一般在20%左右。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要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考核结果与年终奖金挂钩,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并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全年考核奖由镇、村各承担50%。
四、附则
本考核意见由考核办负责解释。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