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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行政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
为全面贯彻“经济转型发展、城镇融合发展、社会和谐发展”的工作主题,更好地落实“坚持经济中心,推进率先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现对各行政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党建工作、经济发展、村镇建设、民生事业、社会稳定和附加分六个部分组成。采取百分制计分,各行政村(居)的基本分均为100分,具体考核细则附后。
二、考核对象:各行政村(居)在编干部。
三、考核办法:
1、基本报酬
按村(居)规模大小确定(以2009年末统计人口为准)。
第一档。大村:人口在2500人以上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500元。
第二档。中村:人口在1500-2500人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400元。
第三档。小村:人口在1500人以下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300元。
基本工资以书记为基数,主任为9折,副书记、副主任、文书为6-8折,其他在编干部为3-7折。
2、奖金
奖金总额=考核分数×考核分值
考核分值以当年实际收入进行分档,年终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集体讨论决定。实际收入主要指:直接经营收入、租赁费收入、资金占用收入、土地使用费、各业上交承包(使用)费、投资收益、其它收入。不包括土地征用款、上级补助收入。
分值的具体档次为:
(1)年收入在201万元以上;
(2)年收入在151万元至200万元(含200万元);
(3)年收入在101万元至150万元(含150万元);
(4)年收入在51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5)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奖金计算以书记为基数,主任9折,副书记、副主任、文书6-8折,其他干部3-7折。
3、年终街道按照考核分数高低设立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优胜村(居)7个,其中大村中设3个,中村中设2个,小村中设2个。街道对优胜村(居)干部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具体金额年终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集体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出现计划外一、二胎生育的,以村(居)书记奖金的20%为标准扣发到每建奖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出现计划外三胎生育的取消全年奖金。
2、出现重大社会治安、安全生产责任事件,酌情扣除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奖金,直到全部取消。
3、干部违纪违法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发村(居)主职干部和直接责任人奖金,直到全部取消。
上述三方面以及完不成年度征迁工作任务、群体性上访造成重大恶性事件引发社会稳控问题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比先进资格)。
五、考核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数据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定。
附件:2009年行政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中共华舍街道工作委员会
华 舍 街 道 办 事处
2009年4月14日
主题词:岗位责任制 村(居) 2009年度 考核意见
主送:各村(居)
抄送:街道全体机关干部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徐建庆 2009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