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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安办〔2009〕32号
绍兴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对
全县重点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督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中心城建管办、平水副城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1-6月份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生产安全事故仍处多发态势,为切实抓好事故预防,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我县下半年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全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对全县重点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8月至10月(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检查单位
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建管局、县教育局、轻纺城建管委、县水务集团及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行业管理单位;柯桥街道、柯岩街道、滨海工业区、柯桥开发区及辖区内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请上述六个县政府部门将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和行业管理单位名单(统计表见附件)于7月30日前上报县安办,电话(传真):84126102,联系人:王乙丹。镇(街道)、开发区检查单位由县安办随机抽查。
三、检查方式
由县安委办组织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业余专家组的专业人员对部门和重点镇(街道)、开发区行业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会诊检查。
县安委办将根据部门上报的行业管理单位,按抽查方式进行。每个部门和相关镇(街道)、开发区检查时间为2-3天。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分别听取部门和相关镇(街道)、开发区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然后将抽查情况进行分组反馈。
四、检查内容
1、部门与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台帐建立情况、行业监管情况;
2、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生产台帐、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培训记录、主要机电设备档案及台帐;
3、设施设备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情况、电器线路规范敷设情况、线路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4、现场作业环境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职工规范操作情况、车间通道、消防、设备布局等情况、仓库物品储存、消防设施配置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现场安全状况;
5、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和事故预防措施;
五、检查分组
第一组:组长 陈卫星(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 王伟钢(县安监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范 迅(县安监局综合科)
消防大队1人
交警大队1人
建筑、食品卫生专家各1人
联系人:王伟钢,联系电话:13587327955
第二组:组长 凌苗祥(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 祝越灿(县安监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王乙丹(县安监局综合科副科长)
谢玲娟(县安监局业务科)
消防大队1人
交警大队1人
危化、矿山、燃气专家各1人
联系人:王乙丹,联系电话:13587328747
第三组:组长 张红耀(县安监局纪检组长)
成员 吴文荣(县安监局业务科科长)
张剑峰(县安监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县质监局1人
消防大队1人
建筑专家1人
联系人:吴文荣,联系电话:13454534578
第一检查组检查单位为:县教育局、轻纺城建管委等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和柯桥开发区所辖企业;
第二检查组检查单位为:县交通局、县建设局等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和滨海工业区所辖企业;
第三检查组检查单位为:县建管局、县水务集团等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和柯桥街道、柯岩街道所辖企业。
请县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和县质监局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于7月30日前上报县安办,电话(传真):84126102。
六、检查要求
1、认真部署,加强领导。此次全县重点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督查行动涉及到的部门,重点镇(街道)和开发区要根据通知要求,将此项行动列为下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制定计划,认真部署,周密安排,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下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参与和组织,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2、落实责任,查找隐患。相关部门和重点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要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查找问题,强化治理。同时,要以此次重点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督查行动为契机,加大对下属单位和相关企业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3、依法监管,督促整改。相关部门要结合这次专项行动,强化职责,严格监管,督促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安全措施,加大整改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质安全。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重点领域行业 督查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