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政〔2009〕53号
福全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村干部养老医疗
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村:
根据福政[2008]4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镇2009年村干部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要求
仍按照福党[2007]55号文件精神进行。
二、具体内容
⒈原村干部享受40%档的现调整为享受60%档。
⒉村规模调整前担任过村主职干部或前一届担任过村主职干部,现续任村两委会人员,仍按60%档享受。
⒊2009年村干部的申报工资:60%档是1300元,80%档是1720元,100%档是2150元。
⒋集体、个人负担部分:养老保险村集体负担75%、个人负担25%,医疗、工伤保险费用由村统一集体负担。
⒌请各村认真按照文件执行。凡要求超比例投保者的养老保险,超额部分由个人全额负责,各村不得进帐。
二○○九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调整 村干部 养老保险 通知
抄送: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4日印发
校对:何如美 共印4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