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绍兴县委办公室、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2009年县农村新社区建设政策的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居)对照意见,大力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加快实现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引导人口集中居住,确保社区建设各项工作走在全县前列。
附:《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绍兴县农村新社区建设政策的实施意见》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