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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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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3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我局党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一总体要求,以“把握科学发展内涵,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突出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实践载体,精心谋划和实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各阶段任务,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将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思想动员,周密安排部署。在学习活动中,把深入动员、统一思想认识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的重要工作来抓。迅速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认真研究制定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各个阶段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表,确保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都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有目标,使整个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在活动的每个阶段转段时,都召开总结暨动员部署大会,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为学习实践活动顺利进行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广泛思想动员,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迅速投入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上来。

  (二)正面教育,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学好理论、提高认识摆在首要位置,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到“三保”:保学时,坚持两周一次的全员集中学习,保证每位党员干部在学习调研阶段学习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10000字;保篇目,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规定的必学篇目和自定的篇目逐篇学习;保效果,保证每位党员干部做到读书有笔记、发言有提纲、讨论有记录、学后有心得,通过严格的学习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和补课制度,如实记录每个党员的参学情况。同时拓展学习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组织干部听取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先进事迹报告,组织学习吴大观同志先进事迹等。通过学习,真正使广大司法行政党员干部从整体上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增强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识,坚定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信心。  

  (三)解放思想,强化发展意识。围绕县委提出的当前要解放思想、重点破解的8个问题,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期待,推动新一轮思想解放。始终坚持两结合:坚持解放思想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党组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为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提供决策依据。坚持解放思想与谋划工作相结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认真研究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机制,切实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机制,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研究法律服务的整体推进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四)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为把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问题找准摸透,局党组坚持群众路线,组织群众评议,多形式、多途径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第一阶段深入调研和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成果,局党组向机关有关部门、各镇街、基层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共80份,收回72份,设置征求意见箱2个,召开有各方面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2次。党组成员分别主持召开分管部门、单位的干部代表和局部分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并在局机关全体干部中开展“我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建言献策”活动。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认真疏理,共征求到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9条,归纳整理了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五个方面主要问题,为有针对性地开好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撰写好分析检查报告、制定整改措施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局党组依据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群众评议意见,按照“四明确一承诺”的要求,在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过程中,从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出发,把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思路和措施具体化,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工作要求具体化,既有中长期整改事项,又有限期整改问题。对问题的整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等,提高整改落实方案的针对性,增强整改落实方案的操作性,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梳理出需修改完善的政策制度3项,需新建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4项,提出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推进司法行政自身科学发展、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等3个方面14项整改落实任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形成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三大共识

一是必须总揽全局、统筹兼顾,才能实现司法行政事业的全面发展。司法行政工作涵盖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及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方面,涉及面较广。要使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实现全面发展,必须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突出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发展,在树立司法行政全新发展理念,提高司法行政创造力、竞争力、承载力、群众满意率上取得新突破。

二是必须整合资源、和谐互动,才能实现司法行政事业的协调发展。充分整合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各相关部门等系统内外部资源,加强协作联动,既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又形成工作整体的和谐互动。当前,要认真整合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资源优势,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及广大司法行政干部、人民调解员形成工作合力,帮助企业应对和防范金融危机风险,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并以此推动司法行政事业自身的协调发展。

三是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才能实现司法行政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司法行政机关肩负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三项重任,各项工作事关法治、事关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必须要以战略眼光、务实的作风、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既扎扎实实做当前急需的事、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又认认真真做解难题、打基础、利长远的事。特别要下工夫实施人才战略、基层基础战略、品牌战略,从而始终保持司法行政事业旺盛发展潜力。

(二)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一是以更宽视野开拓法律服务工作。引导全县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力配合政府做好相关企业的重整、重组,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配合县“服务企业年”活动,继续深化律师服务中心工作,与县领导及挂钩联系部门深入重点企业、规模企业和法律顾问企业实地调研,及时从法律服务的角度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当好参谋。搭建律师—企业法律服务平台,发动律师对所担任法律顾问的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问诊把脉”,并为每一家企业量身定做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法律风险提示函”和高质量的法律意见建议书。组织律师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高峰论坛”,并为企业做好“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专题讲座,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火墙”。全县律师事务所以破产管理人身份接受2家企业的清算、重整重组;接受政府委托为3家企业的债务危机制定化解方案;接受了200余家债权人、债务人企业的法律代理,接受企业的各类债务纠纷。上半年全县律师共为313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非诉讼1519件,其中经济案件546件。
  二是以更广平台优化基层基础工作。积极着手构建大调解格局,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机制,成立了绍兴县齐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齐贤派出所联合调解室,这是全市第一家警民联合的调解机构。调委会、派出所和司法所联动开展信访接待、矛盾摸排和接处警等工作,接受治安纠纷以及行政疑难纠纷的委托调解。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机制,加强县联合调解小组驻法院工作室工作,受理简易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前调解,也接受诉讼中法院的委托调解。在全县范围推广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每个镇(街)根据村(居、社区)人口、规模、经济等状况已建成3-5个,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重心的下移,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迅速清除矛盾隐患,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上半年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5072件,成功4911件,调处成功率为96.8%。落实“社区矫正规范年”要求,完善工作措施和衔接制度,逐步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降低再犯新罪率;上半年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54人,解除矫正101人,目前在册人数431人,无一人脱管,漏管。
  三是以更深层次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在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及重点对象上下功夫,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提高公民法律素养。深入推进楼道法制文化、候车亭法制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法制氛围。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在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开展“诚信守法”创建活动,倡导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订发《应对危机公司治理法律百问》1000本。结合“两抢”犯罪大会战法制宣传,积极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订购《食品安全法问答》100本,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配合“拆违”行动宣传城乡规划法、违法违章建筑界定、土地管理法等相关内容。今年上半年与多家单位联合开展送法下乡活动8次,发放宣传资料15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60余人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24场次。

四是以更深感情做好改善民生工作。以“保质扩面,应援尽援”为目标,真正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明确将就业就医、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作为受理重点,特别对未成年人、低保户、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符合特定困难条件的群众,简化程序,放宽标准,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目前在全县各镇(街)设立了1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机关有关部门设立了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设立了47个法律援助联系点,已基本建成了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形成了“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对行动不便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及时提供上门服务;对一些当事人取证困难的特殊案件,指派律师提前介入,帮助当事人取证。对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在符合条件和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提供“一站式服务”,使群众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法律服务,实现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2件,为困难群众免除法律服务费约106万元,为他们讨回赡养费和各类赔偿款约382万元,使295余名困难群众从中受益。

(三)取得了一批推进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调研成果

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结合年度工作思路,深入各自联系点和基层单位开展调研,着重梳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局党组围绕“把握科学发展内涵,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突出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载体,研究确定了如何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激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活力;如何加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和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作用,积极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满足农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如何引导、推进律师为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共克时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适应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如何推进农村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农村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如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履行好司法行政部门新增的执法职能;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识,推进民主法制进程;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公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功能;如何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等八个调研课题,明确各成员的调研责任,领题落实调研任务,取得了一批推进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调研成果。

(四)建立和完善了司法行政工作机制体制

为构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保障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局党组按照县委的要求,认真谋划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机制建设,确定“五大机制”的任务。一是建立健全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化解发展中的矛盾纠纷。二是建立健全与首要标准相适应的“大矫治”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因素。三是建立健全与经济转型升级相适应的“大服务”工作机制,为经济平稳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建立健全与建设法治社会要求相适应的“大普法”工作机制,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五是建立健全与服务民生要求相适应的“大援助”工作机制,为弱势群体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围绕创新“五大机制”的总体思路和部署,学习实践活动中,研究制定了《绍兴县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实施意见》、《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绍兴县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办法》、《绍兴县人民调解员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建立绍兴县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的方案》、《绍兴县“农村法律顾问制”三年推广计划(2009-2012)》、《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意见》等一批制度性文件,不断健全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经验体会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局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完成了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任务,也收获了一些经验体会。

(一)必须进一步坚持解放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局党组坚持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深入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进一步统一了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在组织部署各阶段、各环节工作时,除按照县委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外,还紧密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各阶段各环节采取了一系列创新动作,有力地促进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扎实推进。

(二)必须进一步坚持理论学习。深入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方向是基础。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局党组坚持把深化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到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持集中学习与经常性学习相结合、培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不断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形式,着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必须进一步坚持实践特色。只有充分突出实践特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学习实践活动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与支持。局党组始终坚持把突出实践特色作为一条主线,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关键环节,把完善体制机制作为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志。着力查找和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了体制机制,推动了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计民生的各项工作,真正让群众感受到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实在效果。

(四)必须进一步坚持群众路线。坚持群众路线、动员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是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局党组通过全体党员大会、征求意见座谈会、调查走访、民主评议、简报信息等多种形式,充分保障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安排和进展的知情和参与。在制定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等过程中,多方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分析检查报告和群众评议结果,认真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向群众公布测评结果,真正体现了服务群众和让群众满意的要求。

(五)必须进一步坚持统筹兼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目的在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当前司法行政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要做到统筹兼顾,坚持“两手抓”,做到“两不误”,一手抓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手抓学习实践活动,把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及时转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计民生的强大动力,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学习胡锦涛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结合起来,出台了一系列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工作发展的措施,使得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四、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总体来看,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根据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我局学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了群众满意度测评,共发出测评表70份,回收61份,全部为“满意”票,满意率为100%。但从高标准、严要求看,我们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学习交流的时间还不够多,局限于按部就班完成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规定动作,自选动作质量还不够高;二是因时间原因,解决问题还只是初步的、有限的,对整改难度大、时间长的问题,还有待在实践中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一项集中教育活动是有时间性的,但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的战略任务,需要不断深化、不断提高、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我们将以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整改落实方案要求,不断完善机制,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在每一项工作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和巩固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成果。重点将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积极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我们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大指导、宣传、推进力度,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把思想统一起来,把力量凝聚起来,使司法行政部门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局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体现价值。

(二)始终坚持以维护人民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服务保障民生工作。我们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深入调研,仔细论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等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为改善民生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三)认真履行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履行维护安全稳定的各项职能,认真总结在维稳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用制度形成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把保稳定保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全力以赴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四)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切实加强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我们将加强理论学习,不断解放思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创新。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使各项决策部署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履行一岗双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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