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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8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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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人〔2009〕9号

 

 

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兴县人事局

关于公布2008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

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绍市人 [2009]5号文件通知,经专家评审,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核批准,我县浙江新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洪桂焕同志入选为2008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现予公布。

实施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是我县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推进“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造就高层次创新人才、领军人才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部门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按照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的目标要求,认真制定培养计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人才开发力度,为推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人才智力支撑。

涉及镇(街道)、单位要积极做好入选人员的管理和培养工作,鼓励和支持入选人员通过竞争,承担更多的重大科研工作和重大项目,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要积极为入选人员提供各种培训、研修和出国深造机会,不断提高入选人员创新创业和参与国际科技竞争的能力。要健全激励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培养人员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改善培养人员的待遇,关心培养人员的身体健康,努力为培养人员创造良好的科研、工作和生活条件。

同时,希望入选人员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紧紧围绕当前我县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需要,潜心钻研,大胆探索,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人才  151人才工程  培养人选  通知


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


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2009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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