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安监〔2009〕56号
绍兴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关于转发浙江省
地方标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中心城建管办、平水副城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生产经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依据,有效控制和减少作业风险,现将浙江省地方标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707-2008﹚转发给你们。各镇(街道)、开发区、部门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安全管理干部要认真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做好辖区内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和车间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落实操作规程,督促企业作业人员规范操作,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转发 有限空间 技术规程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