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09〕100号)和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工商直〔2009〕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绍兴县工商局就绍兴县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构和人员作如下明确:
一、绍兴县工商局是绍兴县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二、绍兴县工商局企业注册监管科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职责,分管领导为朱小坚,责任人为马勤业。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