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建设局
关于市政工程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县政府在兰亭镇召开的“咸亨酒业‘10·19’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会”精神,我局会同县质监站和业余专家组成员于2009年11月2日对全县城区范围内在建的8项市政工程进行了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已授权的镇、开发区辖区内的建设工程由各授权镇、开发区自行检查后将结果上报县建设局,现将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此次重点检查工地现场安全施工情况及相关安全台账资料。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工地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到位,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基本落实,但仍有个别施工、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保护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2、施工机械、机具防护装置缺失;
3、部分施工现场围护不严,警示标志不明显甚至未设置,窨井、洞口防护有漏洞,桥梁临边围护不到位,夜间照明设置不足;
4、部分工程施工、监理安全台帐滞后、不齐全,欠真实;
5、个别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到人。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责令责任主体限期整改。
希望通过此次检查,各方主体对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落实到位。
2009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