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2009年,我局紧紧围绕“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着力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下功夫,着力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下功夫,着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以扎实的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较好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由于工作成效较为显著,我局被推荐为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先进单位,柯岩街道河塔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积极做好“结合”文章,为律师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为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2009年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3216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46家。公证处办理各类案件2400件。
1、组织引导律师为企业重整重组、防范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配合县“服务企业年”活动,继续深化律师服务中心工作。组织引导律师发挥“参与诉讼”与“非诉讼”双重法律服务职能,积极参与企业解困工作,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鉴湖律师事务所、正大金茂律师事务所等律师事务所顺利完成了去年9月底开始的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浙江江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五环氨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一系列企业的重整重组、资产清算和债务危机化解等事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2009年上半年,越光律师事务所又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积极参与浙江纵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和新昌县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破产清算的案件工作。
2、组织引导律师深化法律顾问工作,为顾问单位把好法律关。由县府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绍兴县“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三年推广计划(2009-2011)》。目前,律师担任了30余个政府部门和镇街、380余家企和130个村(居)的法律顾问。一是密切关注企业稳定形势。注重引导律师在参与企业解困工作中配合政府和企业做好劳资争议、债权纠纷、非法集资引起的群体性上访等方面的化解工作。二是开展“法律体检”专项行动。向企业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和法律服务咨询函、风险提示函,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问诊把脉”,从源头上帮助企业有效预防经营风险。三是开展法律宣讲专题讲座。组织律师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高峰论坛”,并为企业做好专题讲座,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火墙”。邀请省直律师协会会长、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金都为全县200多家规模企业经营管理者作了题为《做好法律服务,防范和化解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的专题讲座。
3、组织引导律师公证结合,为经济转型提供知识产权保护。针对一些不法商家冒用已申请商标和版权的花样、图案进行仿制,严重扰乱轻纺市场经营秩序,侵犯众多企业和经营户合法利益的情况,我局大力引导律师公证结合,通过保全证据的方式帮助企业办理保护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公证。如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浙江天锐律师事务所,利用公证保全证据的有效取证功能,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侵权等诉讼,在拓展自身业务的同时较好的维护了企业和经营户的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2009年,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采用证明购买侵权嫌疑商品、取回现场证据等保全证据的方式,办理了150余件侵犯知识产权业务,其中专利15件、版权140余件,为中国轻纺城众多纺织品企业和经营户提供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维护轻纺市场经营秩序。
二、整合职能,夯实根基,激发司法行政工作持久活力
注重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推进与其他部门联动联调的“大调解”体系建设,发挥司法行政阵地作用,扩大司法行政工作覆盖面。
1、构建 “大调解”工作体系,发挥司法行政基础阵地作用
着力在全县范围内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有效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2009年,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948件,调处成功8711件,成功率为97.35%。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对全县“大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时建立健全了县“大调解”工作的日常办公机构。二是规范工作制度,搞好业务指导。由县委办、县府办联合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配套制定下发了《绍兴县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办法》和《绍兴县人民调解员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培训轮训、岗位补贴、考核奖惩、案件移交、责任倒查等工作制度,统一印制《人民调解登记薄》及《人民调解卷宗》发放至各镇、村。对镇(街道)司法所、调委会成员以及全县所有村级调委会主任进行培训,参加人员500多人次。实行村级调解员办案奖励制度。三是加强衔接联动,打造联合战线。与相关部门协商制定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治安调解、仲裁调解和信访调处衔接联动的实施办法》。2009年5月,指导齐贤镇成立了全市首个联合调解室,10月份推开至今已指导镇(街道)新建联合调解室17个,配备调解人员91人,至今镇(街)联合调解室共受理案件180件,调处成功160件,未发生一起越级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县府办转发《绍兴县医疗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办法》,12月,会同县卫生局等单位建立了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5名专职调解员,聘请各镇(街道)的司法所所长为兼职调解员,设立由13人组成的法律专家库和由20名医师组成的医学专家库。
2、推开村级工作室建设,发挥司法行政前沿阵地作用
继2008年建立全省首个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以来,通过及时提炼工作经验、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多次组织座谈讨论等,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现场会,推进全县各镇(街道)条件成熟的村积极推行司法行政工作室试点工作,使司法行政机关重心进一步下移,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进一步延伸。截至目前,全县已建立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109个。2009年,各工作室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725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服务1238人次,对社区矫正、归正人员开展了有效帮助。省政府专报登载介绍了我县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的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葛慧君副省长在专报上作出批示。
3、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司法行政关键阵地作用
一是推进直属司法所建设。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各镇(街道)及编办、财政等部门协调,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全县其余12个镇(街道)司法所由内设所变更为司法局直属所,实现全县直属司法所创建率100%。二是加强组织队伍建设。用足、用好现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通过公开招录的方式,充实加强司法所人员力量。2009年已安置新录用公务员5人,调入2人,定向培养司法助理员1人,全部充实到直属司法所。组织司法所长参加省厅集中轮训工作,加大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三是加强业务制度建设。进一步密切与镇(街道)的联系和协调,加强考核、检查和指导。重点加强线上的业务管理和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内容。
三、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履行司法行政首要政治任务
始终把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作为硬任务,做到思想上的弦绷得紧而又紧,对策上的准备细而又细,工作上的力度强而又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
(一)致力教育监管矫治,防止脱漏管,控制和减少犯罪,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抓牢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探索工作新方法,确保了130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在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和国庆六十周年大庆期间的安全稳定,实现了“零事故”的目标。2009年共接收矫正对象276名,解除社区矫正216名;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05名,帮教率和就业安置率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为2.68%。
1、注重推陈出新,探索社区矫正监管的科学方法。在柯岩街道开展社区矫正“三三系列监管法”试点工作,省政府专报上专门登载介绍“三三系列监管法”经验,葛慧君副省长在专报上作出批示,市司法局在我县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现场观摩会,试点经验在全市得到推广。一是三方共管凝合力。对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建立“警、地、家”三方共管监管小组,形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司法所负责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和工作通报会。二是三全监管抓过程。全员额动态管理,给每名社区服刑人员配发社区矫正专用手机,通过手机号码绑定的方式实时定位。全方位信息化监控,开发了“绍兴社区矫正三三系列监管系统”。全内容监管考核,建立起矫正对象信息化管理数据库,实现对矫正对象的量化考核。三是三管齐下求实效。探索针对性的心理矫治,引入一套《中国罪犯心理测试系统》,专门聘请了二名心理医生开展巡回心理矫治。开展特色性的劳动矫治,建立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适时组织集中公益劳动。实行差别化的行为矫治,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表现确定其管理级别。
2、注重建章立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运行。全面开展以社区矫正“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中心的“规范落实年”活动。按照“6个规范”的要求,建立了三项基本制度。一是建立信息核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公、检、法、司联席会议机制,建立起公安、检察、司法局和各司法所每月社区服刑人员核对制度。二是建立联合查处制度。与县公安局协调,建立起对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的打击处罚机制,制作下发《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查处报告表》。对5名不服从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治安处罚;对服从司法所教育管理、积极改造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表彰和宣传。三是建立执法督察制度。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对各镇、街司法所开展了社区矫正二次执法检查活动。实现了全年无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无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无社区服刑人员参与上访和闹访和无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有影响的群体事件的发生。
3、注重加强管控,形成安置帮教工作的整体合力。把好接茬关和安置关两道关口,落实扶持政策。一是专项管理。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工作,配合中国监狱协会回归社会学委员会,对解除帮教的归正人员开展定向监测调查,落实帮教管控措施。在浙江中设建工集团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基地一个,安置了16名归正人员。二是规范管理。下发《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部分村(居)配备了安置帮教员,明确了安置帮教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依托安置帮教基地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开设纺织机械维修、建筑安装技术、高山蔬菜栽培等培训。三是重点管理。把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清理工作与教育帮扶结合起来,把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未成年的归正人员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对可能危害社会治安实施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二)致力营造法治氛围,以“法律六进”为总抓手,积极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作用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注重突出重点、创新方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上下联动,落实普法工作保障机制。一是明确任务。根据省、市精神和“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拟定《2009年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从宣传内容、活动开展、方法创新、加强领导等方面部署落实2009年的普法任务。二是充实队伍。调整和充实普法联络员(信息员),组成了72名普法联络员(信息员)组织的“五五”普法联络员(信息员)队伍。举行了普法联络员(信息员)培训会议,邀请省厅专家作专题讲座,制定了“五五”普法联络员(信息员)工作制度。三是专题督察。积极迎接人大常委会对全县“五五”普法实施情况的专题督查。督查组对部分镇(街)、学校等地进行实地察看、汇报交流、代表座谈,县人大主任会议听取了我局局长代表县人民政府作的“五五”普法实施情况报告,同时对“五五”普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2、突出重点,推进重点对象法制教育。一是领导带头,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分级考试。县领导参加省、市组织的学法、用法闭卷考试。全县公务员参加了县里自行命题的公务员开卷测试。开展公务员法制征文活动。二是潜移默化,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召开青少年法制教育座谈会,修改完善《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作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辅助教材使用,全县每位初一学生、柯桥城区初二、初三学生及各社会学校人手一本共20200册。扩大“五五”普法示范学校的建设面。开展“法在身边”法制征文比赛。三是应对危机,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征订《应对危机公司治理法律百问》1000册,赠送县级领导、部门局办领导等服务企业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经营户。编印《流动人口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组织企业管理人员考试。组织各镇(街道)经济工作分管领导、司法工作分管领导、司法所所长,县机关各部门中层干部、2008年绍兴县纳税100强工业企业负责人共300余人听取省律师公证服务企业讲师团巡讲讲座。联合齐贤人民政府,组织企业中的外来人员进行常用法律知识竞赛。四是夯实基层,积极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对各行政村的《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柜的设置和更新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督促落实;编印“普法活动记录簿”分发到各行政村(社区);分发省农村版宣传挂图7800份;指导、协助镜海社区业务法制文艺宣传队在社区、企业巡回演出。五是服务先行,积极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为每位走进调解室的经营户提供一份《市场经营户常用法律手册》,免费提供经营合同范本。编印《依法签订合同、避免经济损失》普法小册子10000册,翻印《物权法》5000册,《劳动合同法》5000册赠送经营户,编印《温馨提示》提醒市场经营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共组织《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讲座56场。我县的“法律进市场”工作在“全省法律进市场”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3、丰富载体,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一是积极构筑宣传新型阵地。“绍兴县普法网”改版升级,与普法月刊《绍兴县普法》一起作为全县普法信息发布的两大平台。在县电视台图文台继续开播《法制园地》栏目,在县广播台推出法制专题栏目“亚红说法”,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援助。二是全面深化法制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社区楼道法制文化建设。在每个社区楼道制作法制宣传广告牌、文化牌。进一步深化“候车亭”法制文化建设。在柯桥城区金柯桥大道、群贤路、育才路三条主要街道的候车亭设置了32条法制文化宣传标语。在柯桥金柯桥大道、群贤路设置大型的法制灯箱广告8块;在万商路全路段设置小型法制灯箱广告42块。制作由四个小案例组成的法制宣传警示光碟上传到绍兴县党员远程教育网。三是认真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启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指导各镇结合和谐劳资关系创建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并在孙端博利豪、钱清金蝉家纺、华舍华港染织等企业开展创建试点工作。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设计、印制、发放法制宣传年历画25000份;制作展板20块,在各中小学校开展大型法制图片巡回展;组织参加全国2009年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开展“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消防法》、《食品安全法》、《防震减灾法》等一批新施行的法律法规。
4、普治并举,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09年又命名了28个村(社区)为2008年度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推荐了4个村(社区)作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单位。截止目前,全县291个行政村被命名县级的249个,市级23个,省级3个;27个社区,已被命名为县级的19个,市级4个,省级1个。
(三)致力维护合法权益,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从“一网两线三制度”入手,健全工作网络、紧抓服务宣传、加强规范运作,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推动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新发展。2009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30件,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23人次,为困难群众免除法律服务费225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约887万元,使1060余名困难群众从中受益。
1、一网联动,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高效运作。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全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真正做到“咨询不出家门,申请不出乡镇”。一是形成“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全县至今已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以镇(街道)司法所、部分机关部门、社会团体为“工作站”和村、社区为“联系点”的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形成了“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二是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辅助作用。全县19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确定了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38人,其中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19人。在县机关有关部门设立了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人员9人。切实发挥基层工作站宣传法律援助、掌握信息、初审法律援助申请等职能作用。三是扩大法律援助联系点补充作用。重点推进村级(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建设,要求司法行政工作室建到哪,法律援助联系点就设到哪,力求法律服务不出村,至今已在全县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109个。
2、两线运行,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深入人心。一面抓服务线,一面抓宣传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一是加宽服务线。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为低保人群家庭、特殊困难群体以及涉及劳动纠纷、追偿社会保险待遇等案件的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对一些当事人取证困难的特殊案件,指派律师提前介入,帮助取证。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在符合条件和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得到“一站式服务”,实现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推行法律援助“四卡”制度:法律援助卡、法律援助爱心卡、法律援助联系卡、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卡。二是拉长宣传线。加大主题宣传,利用“三八”妇女维权日、消费者维权周、助残日等专题活动深入乡镇街道进行宣传咨询。进行联合宣传,联合九三学社县基层委、民进绍兴县机关支部、县普法办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进村入户宣传,在原有各行政村张挂550块法律援助宣传牌的基础上,又印制了3万张法律援助联系卡,随司法行政工作室推开进村入户分发到全县各个家庭。
3、三制并举,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优质服务。一是推行律师门诊制。安排不同专长的社会律师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在“148”法律服务专线坐堂门诊。“律师门诊”实行双固定制度,即时间固定、律师固定,方便群众对口咨询。指派律师办案继续实行“点援制”和“指派制”。二是完善质量跟踪制。建立现场听庭制度,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案情较复杂、影响面较大的个案,派工作人员出庭旁听。全面实施案件质量监督卡,要求所办结的所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都必须有受援人填写的对案件质量评价意见的监督卡附卷归档。三是建立舆情分析制。发挥好法律援助窗口了解民情、收集信息的桥梁作用,分析、归纳、提炼重要情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及时上报党委政府或转达有关部门,为其正确有效地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四、强化管理,善抓落实,打造司法行政队伍优良形象
2009年我局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与水平,进一步树立“正气、朝气、大气”局风,进一步构建“能力、活力、合力”机关。
1、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把握科学发展内涵,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突出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实践载体,严格部署学习实践活动,制定出台各个阶段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表,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都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有目标。组织干部听取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先进事迹报告,组织学习吴大观同志先进事迹等。党组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为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提供决策依据。坚持解放思想与谋划工作相结合,认真研究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机制,认真研究法律服务的整体推进机制,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最大优势。
2、加强行风建设,致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发展。一是深抓法律服务职业道德。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诚信教育、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二是提升法律服务业务水平。积极搭建宣传沟通平台,多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帮助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开拓业务。抓住县里的相关优惠政策和管理权限下放契机,进一步发展律师业。新成立了两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数量达到10家,律师队伍数量达到76人。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律师。2009年共受理投诉案件6起,经查其中1起投诉属商务咨询公司从事非法法律服务行为,我局联合县工商局进行了调查并依法予以取缔和查封处理;其余5起投诉均属于当事人对法律和审判程序不了解而产生的误会。
3、加强能力建设,大力营造司法行政争先创优氛围。一是与时俱进,增强业务工作专业性。大力推进“一品一技”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2009年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厅、市局、市县和自行组织培训学习共计23批90余人次。二是真抓实干,增强服务工作务实性。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工作,充分理清本局18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向行政审批服务科集中。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司法所工作,目前全局共有7名工作人员在基层专职从事业务工作。帮助结对镇引进资金,解决基层实际难题。三是突出重点,增强宣传工作实效性。加大对亮点工作、专题性活动的整体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2009年我局各项工作被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14篇,积极向市局省厅和县市政府报送信息,共报送信息稿208篇。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工作 总结
抄送: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政法委、各镇(街道),阮建尧、孟柏干、何伟仕、施平平、蔡金标同志。
发送: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所)。
绍兴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2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