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开展对重点镇(街道)、开发区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抽考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中心城建管办、平水副城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县人民政府与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年初签订的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以及《关于开展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通知》(绍县安办〔2009〕58号)要求,在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我县重点乡镇和开发区进行抽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考时间与对象
下午:柯岩街道
二、考核方法
考核组将在相关镇(街道)、开发区自查自评基础上,采取听汇报、查台帐、考核情况反馈的方法进行。具体考核地点由柯桥开发委与平水副城建管委进行组织并通知相关镇(街道)。
请被抽考镇(街道)和开发区分管工矿安全领导和属地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人参加。
三、考核人员
考核组人员由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各派一名分管领导组成。请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将参加考核人员名单于
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
主题词:安全目标 考核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