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安监函〔2010〕2号
关于做好2010年机械、印染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中心城建管办、平水副城建管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委[2009]88号)文精神,根据县府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意见》(绍县政办发[2009]108号)文要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抓”的创建思路和“点线联动、帮扶结合、标本兼治”的创建方法,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
为此,2010年全县机械、印染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创建工作将在企业申请和镇(街)推荐的基础上开展。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可将《2010年机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申请表》和《2010年印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申请表》发至相关(准创)企业,企业填表后再集中于
特此函告
绍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