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系统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充分调动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现对2009年度系统各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县文广体育系统所属各单位。
二、考核项目
考核项目分为服务中心工作、组织建设和党风行风建设、单位本职工作。
三、考核方法
(一)服务中心工作。(20分)
1、引进县外工业项目和引进县城商贸三产项目情况(10分)
具体得分依据县委对局考核办法,根据各单位引进项目情况,进行同比例得分,超过分值部分列入附加分项目(电影公司、少体校合并考核)。
2、由局副职以上领导,根据各单位服务中心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按好5分,较好4分,一般3分评定。(5分)
3、由局党工委委员、科室正职、下属单位正职根据各单位服务中心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按好5分,较好4分,一般3分评定。(5分)
(二)组织建设和党风行风建设。(20分)
1、班子建设。(6分)
领导班子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组织制度健全,工作落实,活动经常。
2、党风行风建设。(6分)
制订党风行风建设意见并加以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进行诺廉践廉,党员干部形象良好,无违纪问题发生。
3、信访和维稳工作。(5分)
积极稳妥地做好本单位的信访和维稳工作,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
4、抓好信息上报工作。(3分)
加强宣传信息上报,完成局下达的信息上报任务。
(三)、单位本职工作(60分)
业务工作(50分),经济指标和财务管理工作(10分)。详见附表
四、附加分
1、在县政府半年一次的机关部门本职工作争先创优“十佳”评比活动中,被评为“十佳”的加4分。
2、在各级各类的评比活动中,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市级计算到一等奖)。以个人名义得到上述级别表彰的,减半加分。
3、由单位为主总结提炼的经验和做法,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和推广的,加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和推广的,加2分。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和推广的,加1分。
4、经综合考评,信息宣传工作列系统前2名的,加1分。
五、考核奖励办法
1、评定考核等级,根据考核内容,由局考核小组全面考核,根据得分高低,评出40%的单位为一等奖单位。
2、凡单位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上出现问题查处,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单位党风行风问题突出,违反计划生育,发生重大事故和案件等“一票否决”事项,单位班子领导年终奖金按70%发放,其他人员按80%发放。
3、党政正副职领导的等级考核奖金,正职领导的奖金:一等单位5000元,二等单位3000元。副职领导的奖金,按正职领导的奖金的70%发放。
4、正副职领导班子人员的等级考核奖金由局考核批复后发放。
附:系统各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表
中共绍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工委
二○○九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