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有关镇(街道):
经市文广局考核,我县柯岩街道埠头村等12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绍兴市首批文化示范村(社区)。又根据县“双建”办[2005] 1号文件精神,创建市级文化示范村每村奖励1万元,共奖励12万元。镇(街道)财政(务)在“补助收入——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科目核算。奖励经费必须专项用于基层文化建设,不得用于个人奖励。
附:首批市级文化示范村(社区)奖励经费分配表
绍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绍 兴 县 财 政 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报: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孙 君、李海洋同志
送:有关镇(街道)财政(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