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涉源单位:
为确保60周年国庆安全顺利,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各放射源涉源单位要充分认清安全形势、提高安全意识、强化责任,切实加强本单位放射源安全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涉源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措施到位,认真制定国庆期间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建立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辐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做好国庆期间放射源安全巡检工作的人员和内容安排。
二、各涉源单位近期要对本单位的放射源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及时落实整改,重新核实、登记放射源数量和安全状况,并集中对所有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放射源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各涉源单位放射源应用场所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放射性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应急监测设备。其中,对Ⅲ类及以上放射源要严格保证安全连锁装置的有效性,要严格保证24小时双人在岗监控和严格实施登记制度;对体积较小的在用放射源要固定在生产设施是,杜绝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的发生。
四、各涉源单位严禁擅自贮存和处置闲置、废弃放射源,一旦发现该类放射源应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依法申请送贮到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各涉源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认真整改,确保放射源使用安全、可靠。
六、各镇、街、开发区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放射源管理,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
绍兴县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辐射 安全管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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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校对:韩瑞茂 2009年9月21日印发 |
(共印54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