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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兴县人事局关于同意录用黄颖颖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县外事和侨务办公室: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09年考试录用紧缺职位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发[2009]3号)文件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同意录用黄颖颖同志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公务员 录用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财政局
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