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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档〔2010〕8号
绍兴县档案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档案工作
目标管理认定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各团体会员单位: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是一项经常性的档案业务工作,对推动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为做好今年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工作,使认定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浙档办[2010]7号文件规定,对全县各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计划进行申报登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计划2010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县级认定(含县一级、县二级)、市级认定(含市一级、市二级)、省级认定(含省一级、省二级、省三级和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为以下四种对象:
1、各镇(街道)综合档案室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已满五年,需复查认定的。
2、县机关部门档案室未取得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等级,需达标认定的。
3、县机关部门档案室省级达标满五年或市级、县级达标满三年,需复查认定的。
4、其它需达标认定的企事业单位。
二、填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认定计划表,于4月15日前报绍兴县档案局。对未列入当年计划的单位,档案部门将不组织认定。
三、相关要求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做好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认定计划的申报登记,汇总后一并上报。
请县机关有关主要部门做好本系统内下属单位认定计划的申报登记,汇总后一并上报。
附件:2010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计划表
绍兴县档案局
2010年3月26日
主题词:档案工作 目标管理 年度计划 通知
抄送:各镇(街)、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各团体会员单位。
绍兴县档案局办公室 2010年3月26日印发
附件:
2010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计划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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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项 目 |
申报等级 |
原有等级 |
计划认定时间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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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请在“项目”栏处注明认定内容,即达标认定的填写“达标”,复查认定的填写“复查”。
2、“申报等级”和“原有等级”栏分别填写等级名称,从低到高分别为:县二级、县一级、市二级、市一级、省三级、省二级、省一级。
3、此表请于4月15日前报县档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