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春节市场的繁荣稳定,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的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现就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节市场监管,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
春节期间是人民群众集中消费的时间,也是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多发时间。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的使命感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感,高度重视春节市场的监管工作,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切实抓紧抓好,务必抓出成效。
二、突出春节市场监管重点,切实维护春节市场秩序。
要针对春节市场和消费维权的特点,以食品市场、旅游市场、文化市场和安全生产为重点,集中力量严查、严管、严防,扎实做好春节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和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好春节市场秩序。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根据市局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执法月的统一部署,明确监管重点,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1、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要把与人民群众春节期间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特别是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其它群众消费比较集中的品种作为监管重点食品;要把城乡结合部、车站、旅游景区、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作为监管的重点区域。针对监管重点,一要利用责任区监管平台,开展针对性巡查和组织专项执法检查;二要依托四位一体检测体系,加大商品质量检测密度;三要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功能,组织商品质量专项监测;四是对检查、监测(检测)中发现的涉及安全隐患的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坚决依法查处,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该下架的下架,该销毁的销毁。
2、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一要组织力量,依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二要进一步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三要坚决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强化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要把旅游风景点、旅游商品市场、旅游合同作为重点,加强监管。
1、要组织力量加强对旅游风景点和旅游商品市场的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行为,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旅游业务和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经营行为。
2、要组织力量对从事旅游业务的经营单位的旅游合同的检查,及时查处和曝光利用合同进行旅游消费欺诈以及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3、要及时发布旅游市场的消费提示和警示信息。进一步督促风景区管理部门在旅游景区景点和旅客集中购物、集散等场所设置公示牌,向消费者发布有关旅游服务、旅游购物、旅游经营单位信用等方面的提示和警示信息,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文化市场监管,营造健康的节日文化环境。
1、要继续积极参与“扫黄打非”工作,强化节日市场检查,把清查非法出版物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在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出版物,要全数收缴,并追根溯源,严肃查处。
2、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的监管,采取多种形式发现黑网吧线索,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部门通报、媒体曝光的黑网吧,要及时查处取缔。要注重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黑网吧业主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厉打击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是:
1、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行霸市、虚假打折、欺骗宣传、非法博彩、违法有奖销售等行为。
2、防止利用节日期间从事传销活动,严厉打击节日期间利用旅游或以旅游名义把他人骗往外地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
3、严格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强化对家电、汽车、摩托车市场的监管,特别是针对假借“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秩序。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服务社会和谐稳定。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出发,主要做好:
1、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歌舞厅、洗浴中心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检查,坚决取缔证照不全,无照经营。
2、严把烟花爆竹及其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关,依法对有关烟花爆竹市场进行清查,组织商品质量监测,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3、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防火安全管理,认真排查火灾隐患,指导市场主办单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春节市场监管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为加强对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由局长寿志平任组长,副局长朱小坚、李东海、薛白、章丽琴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节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科。各工商所(分局)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辖区节日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易多发问题的地区、场所和环节,制定有效的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任务到位、落实到位。
(二)坚持配合协作,严格督查检查。节日市场整治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时间紧,任务重。在加强系统内部的协作配合的同时,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和沟通,要加强与公安、商务、卫生、旅游、文化、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通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局将对各工商所(分局)及相关科室的春节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检查。
(三)严格实行春节期间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县局及各工商所(分局)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安排值班人员,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切实做好本单位的节日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要做好紧急情况应对的准备工作,畅通通讯,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防患于未然。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两节期间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请各工商所(分局)、县局有关科室落实专人负责,按照《附件》备注要求报送《2010年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10年2月21日前报送贯彻落实情况,报送材料统一报县局消保科陈道松处。
附件:2010年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