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城建管办、平水副城建管委: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企业专利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根据《绍兴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绍市科〔2010〕9号)精神,“绍兴市专利示范企业”有关认定要求有所调整。现将2010年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企业生产经营范围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导向,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技术创新对企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
2.专利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
3.近三年没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4.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企业有效专利指数达到24,近两年专利申请指数达到14(有效专利指数=发明专利授权数×10+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数×2+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数×1,专利申请指数=发明专利申请数×5+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数×1)。
5.经营状况良好,专利实施率不低于40%,含专利技术的产品年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占企业年总销售额的40%以上。
二\申报材料
1.绍兴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发展概况和专利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应包括:企业发展概况、企业专利制度建立与运行情况、企业专利申请、授权、实施、运用以及保护情况;
3.有效专利清单、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最近一次交纳年费的发票复印件,近两年企业申请专利清单、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及缴费发票复印件;
4.企业销售、利税情况表及含专利技术的产品销售、利税情况表;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方法
登录绍兴县科技局网站http://sxxkjj.gov.cn/, 在最新公告“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绍兴市专利示范企业的通知”中下载附件(绍兴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并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交至县科技局成果科(专利管理科),并提交电子文档。
四、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30日,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及时通知所辖企业和单位,抓紧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席江玲 联系电话:84119161 13587323159
E-mail:xjl.52071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