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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建设局2010年法制工作要点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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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建[2010]35

绍兴县建设局2010年法制工作要点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城管办各科(室)、建管中心(城投集团)各部(室):

2010年是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县推进新县城、新城镇和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关键之年,抓好建设行政法制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和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之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抓好今年建设局法制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今年我局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浙江省建设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和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按照“贯彻科学发展、服务率先发展、推进和谐建设”的工作定位,继续深化“队伍建设年”活动,围绕依法行政、合理行政要求,切实履行建设法制各项职能,为顺利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今年我局法制工作的目标是:依法行政意识再增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再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行为再规范;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再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主要抓四项工作:

1、强化职责落实,抓好责任制。结合我局体制职能调整,完善行政执法责任书和考核办法,增强考评工作的实效性和科学性,局主要领导与相关责任单位、科室主要责任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继续将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列入年终岗位目标考核内容,与各单位、科室年终奖金挂钩。

2、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局属单位、委托管理镇、开发区和建设分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的检查力度,探索镇、开发区规划联席审查参与制度,积极实施规范化案件评比工作,加强对行政处罚案卷的审核和评查,建立及时发现问题、处理和纠正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案件的办理质量。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全面实施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建立行政处罚案件五级执法责任制办法,探索行政处罚案件“网络化、信息化、透明化、规范化”工作机制,推行行政处罚办公系统;加大对行政处罚违法和不当行为责任追究力度,规范建设行政执法权力运作。三是完善行政行为监督机制。在完善环卫保洁、绿化养护、道路维修等管理分类和作业考核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实施城市路灯设施维护市场化运作机制、城市市容管理社会化试点、夜排挡集中管理等工作,加大监管考核力度,健全督查巡查日记,实现由管理单位督查为主的监管模式向管理单位、职能科室和社会公众联合督查为主的监管模式转变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推进“阳光工程”。

3、强化管理服务,提高工作实效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听证、错案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出台行政执法适用一般程序案件文书格式的规定。二是创新工作方法。根据绍县政办发【2009124号文件的要求,对15个镇街城监中队平台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定期工作交流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案件审批制度,使15个镇街平台成为建设法制工作的延伸点。加强调研,认真研究全局性、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和事关城乡建设、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以及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开展广泛调研活动,有针对性的提出法律建议,撰写调研报告,为领导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参考和法律服务。三是提高文件质量做好以县政府名义和局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加强对合同有效性的管理,清理一批积累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制度,积极参加上级法制部门组织的法制业务培训班,组织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和年审工作;以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为契机,邀请有关专家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工作交流、考察学习、专家讲座和实务培训等形式,增强城建队伍综合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及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确保局系统干部职工持证上岗率达到95%。二是加强广泛宣传。建立局属单位兼职法制员队伍,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纸等渠道,加大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拆迁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规划进社区”、“数字城管进社区”等活动,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三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认真做好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答辩,完善我局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前期协调工作,继续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加强与审判机关、有关行政部门的交流,做到有理有据、合理合法。

 

                         

                      O0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建设  法制工作  意见

抄送: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法制办)、县政协办,孙哲君副县长

绍兴县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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