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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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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

防控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县纪〔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权力行使正确、资金运用安全、干部健康成长,现就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执法监察、事故查处、宣传培训、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以构建具有安全监管特色的惩防体系为载体,以强化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有效规范和制衡安全监管权力运行,把廉政风险查到点、惩防体系建到岗,构建预防更加超前、监督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完善、干部更加廉洁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体系,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二、工作目标

围绕“人、财、物”管理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从岗位、科室、单位“三个层次”,以“查找、建制、监控”三个环节为重点,认真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安全监管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局党组成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喻光耀局长任组长,凌苗祥、张红耀副局长任副组长,马宇航、吴文荣、王伟钢、黄成钢、王乙丹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宇航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萍、史晓艳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四、方法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分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健全完善、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上旬至中旬)

结合“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文件、党纪政纪规定,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来,着力做到组织领导、工作认识、方案制定三到位。一是召开班子专题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成立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工作阶段和工作措施。三是召开全局干部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步骤,提高干部参与“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下旬)

1、自查确定风险及风险等级。各科室、全局干部要认真开展自查,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公示接受建议”的步骤,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三个层次”,通过自己找、同事帮、领导点、群众提、组织评和举报投诉、财务审计、执法检查、行风评议、干部考察、问卷调查等途径,查找和收集科室及各岗位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等“五类风险”,并按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意见和建议。

2、制定防控机制措施。各科室、全局干部要对照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机制措施,填写《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控机制措施表》,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严格审核备案。局纪检组和局党组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廉政风险审核、备案程序的要求,对各科室、各岗位人员自查确定的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规范管理。

(三)健全完善阶段(9月上旬至12月上旬)

1、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通过信访调查,廉政、效能、执法监察,领导交办及有关部门移送,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渠道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归类分析,剖析问题发生的性质和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实行“三诫勉”制度。对经上述渠道发出的廉政风险预警的部门和个人,实行诫勉提醒、诫勉督导、诫勉纠错的“三诫勉”制度,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化解廉政风险。

2、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实三不直接三重一大、党务公开等制度。对重要行政领域、重点行政行为、关键权力环节实施全程、实时监察。开展“阳光工程”建设,对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特大事故处理结果等事项向社会公布,完善审批内容、审批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投诉方式、监督电话等政务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深化和巩固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对易发生腐败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按照“权力分解,相互制衡”的防范原则,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3、完善各环节规章制度。坚持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制度创新,健全完善各关键环节的规章制度,规范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行为。同时,抓好已有制度的落实,着力提升制度的执行力。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中旬至20116月下旬)

1、建立年终考核机制。年底前,对各科室、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承诺、防控机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防控机制工作不力、敷衍塞责、马虎应付、走过场,导致风险问题突出的要进行通报或实行问责,对工作措施扎实、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总结廉政风险机制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风险防控机制,对新出现的风险点,制定新的防控机制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良性循环。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局干部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认真查找廉政风险,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部署,搞好思想动员,周密组织实施,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与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思想建设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力求实效。

2、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对查找确定的风险点要重点进行监督管理,要充分体现每个岗位的不同特点,形成以人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提醒诫勉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制约在前。

3、发现问题,纠建整改。对风险点上的工作人员发生问题的,要迅速制止、纠正;要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立预防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防止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对遮掩、袒护不廉洁行为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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