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
防控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县纪〔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权力行使正确、资金运用安全、干部健康成长,现就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执法监察、事故查处、宣传培训、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以构建具有安全监管特色的惩防体系为载体,以强化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有效规范和制衡安全监管权力运行,把廉政风险查到点、惩防体系建到岗,构建预防更加超前、监督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完善、干部更加廉洁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体系,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二、工作目标
围绕“人、财、物”管理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从岗位、科室、单位“三个层次”,以“查找、建制、监控”三个环节为重点,认真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安全监管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局党组成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喻光耀局长任组长,凌苗祥、张红耀副局长任副组长,马宇航、吴文荣、王伟钢、黄成钢、王乙丹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宇航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萍、史晓艳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四、方法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分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健全完善、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上旬至中旬)
结合“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文件、党纪政纪规定,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来,着力做到组织领导、工作认识、方案制定三到位。一是召开班子专题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成立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工作阶段和工作措施。三是召开全局干部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步骤,提高干部参与“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下旬)
1、自查确定风险及风险等级。各科室、全局干部要认真开展自查,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公示接受建议”的步骤,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三个层次”,通过自己找、同事帮、领导点、群众提、组织评和举报投诉、财务审计、执法检查、行风评议、干部考察、问卷调查等途径,查找和收集科室及各岗位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等“五类风险”,并按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意见和建议。
2、制定防控机制措施。各科室、全局干部要对照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机制措施,填写《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控机制措施表》,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严格审核备案。局纪检组和局党组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廉政风险审核、备案程序的要求,对各科室、各岗位人员自查确定的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规范管理。
(三)健全完善阶段(9月上旬至12月上旬)
1、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通过信访调查,廉政、效能、执法监察,领导交办及有关部门移送,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渠道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归类分析,剖析问题发生的性质和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实行“三诫勉”制度。对经上述渠道发出的廉政风险预警的部门和个人,实行诫勉提醒、诫勉督导、诫勉纠错的“三诫勉”制度,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化解廉政风险。
2、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实“三不直接”、“三重一大”、党务公开等制度。对重要行政领域、重点行政行为、关键权力环节实施全程、实时监察。开展“阳光工程”建设,对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特大事故处理结果等事项向社会公布,完善审批内容、审批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投诉方式、监督电话等政务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深化和巩固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对易发生腐败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按照“权力分解,相互制衡”的防范原则,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3、完善各环节规章制度。坚持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制度创新,健全完善各关键环节的规章制度,规范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行为。同时,抓好已有制度的落实,着力提升制度的执行力。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中旬至2011年6月下旬)
1、建立年终考核机制。年底前,对各科室、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承诺、防控机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防控机制工作不力、敷衍塞责、马虎应付、走过场,导致风险问题突出的要进行通报或实行问责,对工作措施扎实、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总结廉政风险机制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风险防控机制,对新出现的风险点,制定新的防控机制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良性循环。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局干部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认真查找廉政风险,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部署,搞好思想动员,周密组织实施,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与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思想建设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力求实效。
2、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对查找确定的风险点要重点进行监督管理,要充分体现每个岗位的不同特点,形成以人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提醒诫勉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制约在前。
3、发现问题,纠建整改。对风险点上的工作人员发生问题的,要迅速制止、纠正;要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立预防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防止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对遮掩、袒护不廉洁行为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