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人事局关于同意录用马行龙等
四十九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县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发[2009]180号)文件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验和考核,经研究并经市人事局批准,同意录用马行龙等四十九名同志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名单如下:
绍兴县公安局:
马行龙 马永锋 王 伟 汤树军 谭剑平 李志江
姚伟星 何 巍 劳关平 李列军 韩少杰 陈明明
姒承泳 张鹏飞 赵伟丰 吴建潮 施 晔 沈江峰
竹 雷 戚伟力 陈 超 徐 涵 陈康宁 张 琪
童 亮 盛皇勇 俞金方 孙 阳 冯 斌 颜岳云
张 伟 徐 炯 周 烽 钱 东 骆 鑫 傅银锋
胡香春 倪伟军 沈建强 钱伟锋 费松华 朱 樑
傅博文
绍兴县司法局:
陶秋凤 潘晨斐 朱永成 魏玲丽 俞伟燕 王惠丹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公务员 录用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
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校对:沈勇魁 2010年6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