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公卫委有关成员单位: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是国家免疫规划重点控制的传染病,我国已向世界卫生组织承诺在2012年消除该病。近年来,经过各镇(街道)、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麻疹防控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国家消除麻疹目标(2012年发病率小于1/100万)仍有较大差距。尤其是今年,全县麻疹疫情出现回升,消除麻疹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为进一步降低我县麻疹发病率,争取早日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根据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及《关于认真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绍市公卫〔2010〕1号)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强化免疫的疫苗为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简称麻腮疫苗),要求以镇(街道)为单位,8月龄—4岁目标人群麻腮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全县范围内所有8月龄到4岁(即2005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包括外来流动儿童),无论既往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免疫史及患病史如何,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接种1剂次(0.5毫升)麻腮疫苗。
接种时间为2010年9月11日—2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卫生局局长王秋珍为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马国勇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药监局、县卫生局等职能处室负责人及县疾控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绍兴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科学制订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确保圆满完成全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任务。
(一)卫生部门负责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根据省、市的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认真实施。
(二)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托幼机构的宣传、告知、摸底调查等工作。
(三)财政部门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要求,负责落实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及接种人员补助等专项经费,确保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强化免疫疫苗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
(五)宣传部门配合做好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当地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接种对象的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是实现我国消除麻疹目标的关键措施。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摸底、接种等工作任务艰巨。各镇(街道)、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广大儿童健康负责,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员、经费、物资等方面做好保障,精心组织,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抓好重点,摸清底数
在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中,切实掌握全县应种儿童底数是保证活动成功的关键。因此,各镇(街道)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按照《关于印发2010年绍兴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方案的通知》(绍县卫发〔2010〕127号)要求,细致开展强化免疫适龄儿童调查,划分责任区域范围,以村(居)委会、托幼机构为单位,采用挨家逐户“地毯式”调查方式开展强化免疫适龄儿童的摸底,将8月龄—4岁儿童全部进行登记造册,不得从接种卡、接种簿上抄录名单作为摸底登记的资料。要加强对常规免疫漏种儿童、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的摸底登记,重点开展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出租房等流动儿童居住地的摸底调查,并妥善保存强化免疫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为不漏死角,各镇(街道)应成立巡回搜索组,尽最大可能摸清适龄儿童底数。在调查登记的同时,预约并通知接种时间、接种地点。
(三)强化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
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强化免疫活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性。各镇(街道)和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在强化免疫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通知单、标语、黑板报、宣传册等多种形式,进行麻疹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广泛的社会动员。重点做好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新开发地区等流动人口聚居地外来儿童家长的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麻疹的危害性和防治知识,增强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主动自觉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
(四)严密组织,科学实施
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2010年绍兴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方案》要求,制定并落实详细的实施计划,对强化免疫的各项工作做出细致安排。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各接种点组织实施工作的管理,每个接种点要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县疾控中心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指导各接种单位规范接种方法和操作规程,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和缓种原则,切实提高接种质量,保证接种安全。县疾控中心和各接种单位要制订麻疹免疫异常反应的应急预案,成立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诊断处理小组,准备好相关设施、器材和药品,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做好异常反应紧急处置准备,力争不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其它严重预防接种不良反应。
(五)加强督导,确保质量
强化免疫活动期间,县公卫委将抽调疾控专家作为督导员到各镇(街道)开展定点督导,重点督导各地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等工作。各镇(街道)也要认真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全过程督导,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强化免疫工作质量。对工作不落实,接种率达不到要求,或者年内出现本次强化免疫目标儿童发生麻疹疫情的,除按照规定进行查漏补种外,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