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县政办发[2010]73号)及《绍兴县人民政府转发县节能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监察局关于绍兴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10]87号),现就加强我局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突出抓好节电、节水、节油和降低接待经费为重点,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行能耗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将节能降耗责任和成效纳入机关各科室、各工商所(分局)年度考核体系中。
(一)电力消耗定额标准:单位建筑面积耗电量55千瓦时/平方米年。
(二)自来水消耗定额标准:人均年用水量30吨/人。单位有食堂的加12吨/人年;有浴室的加6吨/人年;绿化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加0.3吨/平方米年。
(三)公务车辆油耗定额标准:小型公务车辆(7座以下)油耗13升/百公里。
二、主要措施
(一)节约用电
1、加强用电设施、用电情况的日常管理,由水电工每日巡查登记。
2、使用空调必须关好门窗,室内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会议室使用空调时提前15分钟开启,下班前15分钟关闭,杜绝“空室空调”。
3、天气晴朗,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室和会议室提倡不开灯或少开灯,做到人离灯熄。洗手间、车库及楼道白天不开灯,夜间少开或不开灯,杜绝长明灯。尽量使用节能灯。
4、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下班或长时间不用时应关机、拔掉插座,减少待机消耗。
5、夜间及双休日、节假日应少开或不开电梯。三楼以下工作人员,提倡走楼梯。
6、开水实行限时供应,分层供应和集中供应相结合,由保洁员在上班前1小时开启各楼层开水箱,分层供应。下班前15分钟关闭各楼层开水箱。
7、严禁在办公、会议室使用移动式取暖电器、电炉等大功率高电耗电器。
(二)节约用水
1、加强用水设施日常维护,由水电工每日巡查登记,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
2、使用小口径水龙头,并进行减压处理,控制水流量。更换球阀水龙头,使用闸阀水龙头,减少关龙头时的无谓消耗。
3、清洗车辆时,尽量使用容器装水擦洗,减少用自来水直接冲洗。
4、落实专人定期定时抄录水表,及时比较、分析用量,发现异常立即进行管网检查,采取有效措施。
(三)降低公务用车耗费
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控制车辆规格,杜绝违反上级有关规定配车。
2、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审批、调度、考核等管理制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禁公车私用。
3、实行车辆统一定点维修保养、保险、加油,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4、严格驾驶员管理制度,在炎热或寒冷的天气出车时,在保证需要的前提下,适时启动发动机开启空调,长时间停车等待时要熄火,不使用汽车空调在车内休息。
5、单位车辆一般不外借,如确实需要,需经领导审批同意。
(四)节约会务费和接待费
1、严格会议审批制度,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提倡开短会。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数量和食宿标准,严禁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现象。
2、坚持节俭的原则,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分档定标、严格审批。公务接待按照对口、对应的原则安排陪餐人数。提倡吃工作餐,城区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安排食宿。
(五)控制其他经费开支
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设备的配备、采购和领用,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优质、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各类办公耗材实行统一采购。
2、充分使用网上办公系统,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文件起草、修改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实现无纸化办公。文稿必须印刷的,提倡双面印刷,减少重复清印次数。
3、印发文件严格控制发放范围,准确核定印发份数。
4、延长办公用品的使用寿命和周期。打印机、复印机硒鼓用完后一般应再灌装使用一次。
5、使用办公电话尽量简明扼要,缩短通话时间。禁止利用办公电话聊天。尽量使用协同办公系统联系,有效降低话费。
6、在会议、接待活动中,尽量不使用一次纸杯,提倡使用消毒后的瓷杯。食堂取消一次筷子和纸盒的使用,尽量使用消毒后的餐具。
7、有效减少不切实际的外出学习考察,确需外出学习考察的,须经局领导批准,控制外出人数,缩短行程,控制食宿标准,尽量减少差旅费用。严禁公款旅游。
8、对可以回收利用的废旧物品,要分类收集处置。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工商局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寿志平、尉如海
副组长:薛 白、朱小坚、章丽琴、钱建宏、丁宝良
成 员:孙连仁、马阿娟、谢方儿、董根生、杨水龙、徐张泉、马勤业、陶田龙、冯建国、朱建中、陈水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章丽琴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王美英、车先木、崔建华、陶松荣、俞卫良,具体负责节能降耗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四、几点要求
1、局机关各科室、各工商所(分局)要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充分意识到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推进本部门节能降耗工作中须明确责任,分工落实。
2、局机关各科室、各工商所(分局)要安排专题学习讨论,使节能降耗意识深入人心,成为每位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3、局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将予以通报,并将节能降耗工作落实情况和成效纳入机关各科室、各工商所(分局)年度考核体系中。
4、各工商所(分局)要确定1名节能降耗工作联络员,名单在10月28日前报局办公室车先木。
5、建立能源消耗情况报告制度。各单位在11月5日前上报今年1—10月能源消耗情况表,2011年1月5日前上报2010年1—12月份能源消耗情况表。以后每年7月5日前上报前半年能源消耗情况表,次年1月5日前上报上年全年能源消耗情况表。报表统一报局办公室车先木同志。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